一桩本来简单的死囚诉讼案,因为美国总统乔治·W·布什的意外干预而变得复杂。根据布什命令,得克萨斯州司法机构应该遵循国际公约,对州内一名墨西哥籍死囚的案件重新举行听证会,但得州持反对意见,遂上诉至最高法院。
这桩涵盖总统权力、国际法与美国法律关系、死刑等诸多因素的戏剧性诉讼本月25日以布什受挫而告一段落。美国最高法院作出裁决,认定布什下令州司法机构重审案件的命令属于“越权”。
总统罕见干预 案件本身要追溯到1993年。当年6月,墨西哥男子何塞·埃内斯托·麦德林因在得州强奸并杀害两名未成年少女而被捕。次年10月,得州一家法院对麦德林作出死刑判决。
不过,麦德林被拘期间,警方始终没有告知他可以向墨西哥驻美领事机构寻求帮助的权利。辩护律师借此提出上诉,要求案件重审。得州方面承认上述事实,但拒绝重审,理由是麦德林没有在庭审或宣判时及时提出,因而丧失了这一权利。此外,外国领事机构的过问也不会对案件宣判结果产生任何影响。
2004年,总部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法院就墨西哥政府针对美国提出的诉讼作出裁决,认定美司法机构违反了《维也纳公约》规定的领事协助权,要求美方重新审理对麦德林及其他50名墨西哥籍死囚案件。
美国《洛杉矶时报》报道说,国际法院的裁决在美国国内如何执行当时尚存争议。总统布什次年2月意外站到了主张麦德林等人权利一方,下令各州遵循国际公约,对包括麦德林在内的有关死囚案重审。
不过,得州方面仍然拒绝重审,上诉至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不屑 尽管布什坚称,自己“依照宪法赋予总统的权力”而下达了重审命令,但最高法院却并不这么认为。25日,最高法院9名法官以6票赞成、3票反对的结果裁定,布什总统没有“单方面权力”强迫各州遵守国际条约。
由布什任命的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约翰·罗伯茨在裁决书中说,布什的做法属于越权行为,因为宪法赋予总统的权力只包括“执行法律,而不是制定法律”。
罗伯茨认为,由于美国国会没有通过有关执行《维也纳公约》的法律,这一公约迄今还不属于“约束性联邦法律”。
“总统的权力必须来自于国会通过的法律或者宪法本身,”罗伯茨说,“我们因此认定,在缺乏国会相关议案的情况下……总统没有“单方面权力”让它们(国际法)在美国自动生效。”
体制试金石? 虽然这桩10多年之久的案件因最高法院一纸裁定而告一段落,但回顾案件发展过程,布什的参与无疑给它带来了一系列戏剧性因素,让焦点逐渐从国际法与美国本土法关系的争议转移到总统权限以及职能划分等问题上来。
布什曾担任过得克萨斯州州长。如今已是总统的他却因争议性命令而与自己家乡所在的得州对簿于最高法院的公堂。最后,布什亲自任命的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宣布了不利于总统的裁定。
美国彭博社分析说,由于布什的罕见干预,这一案件已经成为美国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原则的检验机会。不过,《洛杉矶时报》认为,最高法院的法官们正好利用这个机会给总统权力范围作出更清晰说明。(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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