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7日电 (记者李亚杰)中国27日公布首部关于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专门规章,以期达到“规范海域使用管理活动,提高海域使用管理水平,惩处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保证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目的。
这部专门规章名为《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是由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海洋局联合制定的,并已经上述部门审议通过,于4月1日起施行。
中国海域辽阔,管辖海域约300万平方公里,其中内水及领海38万平方公里。
但是,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违法批准使用海域、非法占用海域、侵犯海域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等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局部海域的资源、生态和环境。
此外,随着中国18亿亩耕地红线的确定和土地管理日趋严格,围海、填海、向大海要地的现象日益凸显,海域使用已经成为一个新的热点和焦点。
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说:“一些对海域使用管理负有监督和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淡薄,不能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等现象也时有发生。”
针对海域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监察部、原人事部、财政部和国家海洋局依据《海域使用管理法》《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联合制定了《处分规定》。
《处分规定》共24条,对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应受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及其处分幅度以及案件移送制度等作了明确规定。
屈万祥表示,要严格执行《处分规定》,对有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不论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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