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子美:我没法完全封闭自己
5年前因性爱日记“走红”,5年后笑谈《遗情书》
■新快报记者 陈杨
2003年的中国互联网,春暖花开,春心荡漾。一个叫做“博客”的东西,就在一片春天的气息中,闯入国人的视野。
木子美,一个率先在博客上发表性爱日记的广东女子,其博客令阅者好奇,惊叫,偷笑,穷追,迷惑,鄙夷,或兼而有之;也有一些圈中人,不断猜测着谁是性爱日记的男主角。
2003年11月11日,新快报率先披露了“木子美性爱日记事件”,在举国引发一场激辩。
因新快报报道“一炮而红”的木子美,今日北漂任职于一家知名博客网站,不时亮相于知名电视台的访谈节目。她坚守着自己的一套处世哲学,依旧从不同的男人身上去满足自己的好奇。5年前的“木子美风波”对她来说,不过是漫长生命中激起的一圈涟漪。
人物档案
木子美,生于20世纪70年代末,2001年毕业于广东某大学,原为广州某小资读物性专栏作家。2003年8月,其在博客上大胆描述了自己与广州某著名摇滚乐手的“一夜情”细节,经新快报报道后红遍网络,又被称为广东第一个“用身体写作”的女人。
谈博客
当时并不认为性是特别隐私
从2003年11月11日开始,新快报连续4天以大篇幅报道了木子美公开性爱日记的事件。
用新闻价值标准衡量,“木子美事件”兼具异常性、时新性、接近性、冲突性、趣味性,尤其是话题价值,但在当年的大氛围下,公众媒体选择这个题材,撇开操作的难度和所面临的道德指责不说,也是够大胆的。该报道一经推出,即被搜狐等各大网站连篇转载,并引发一场网络大讨论,“木子美现象”成了公众的热门话题。
2008年3月,木子美平静地接受了本报记者的回访,对5年前意外走红的《遗情书》及报道给她所带来的影响侃侃而谈。
记者(以下简称“记”):能谈谈当时怎么开始写《遗情书》的吗?
木子美(以下简称“木”):在没有写博客之前,我就在写性专栏。当时我所在的媒体做了一期关于新新媒体的专题,我们很多同事因此开始写博客,我也跟着写。可能我当时沿袭了写性专栏的某些风格和元素,写专栏还是有比较多限制的,所以我就把更多琐碎的东西,更日常化的东西都写在了博客上,可能有比较多关于性的东西。
记:当时有没有为博点击率特地去写性?
木:其实当时跟现在的环境完全不一样。大家还不是特别关注的那种,只是有一些写博客的人在上面写东西,圈子很小,没想到后来会演变成这样子。
记:当时为什么选了一些人的真名来公开呢?
木:我当时可能觉得就算我不写他们的名字,描述他们的大概特征,大家也会知道,所以没有想着去回避什么,而且觉得有点好玩。我当时并不认为性隐私是一个特别严重的隐私,对于被写到的人,自己觉得不会对他造成太大的影响。比如说那个摇滚歌手,他的生活也是比较OPEN的,以前我们经常会在酒吧碰到,大家熟悉的朋友也会在一起玩,我觉得他应该不会太忌讳这些东西,所以写的时候我没有特别想去保护谁,也没刻意想伤害谁,也没想到自己的博客会被当做一个素材或新闻的形式去写。可能是因为后来被人转到别处去了,这是一个比较大的拐点,不然应该就只是内部的人在看。
记:当时你好像拒绝了很多媒体的采访,但后来又接受采访了,这是为什么呢?
木:我并不希望事情发展成这样,所以我不愿意说什么,我想只要我不说,别人也写不了什么。但我发现即使我不接受采访,还是有很多媒体乱写,所以我决定出来解释,但没想到越解释越糟糕,所以干脆不理了。
记:这个事件发生后,对你的生活造成了什么影响?
木:我的生活变得很不正常,以往每天都是固定的时间上班,固定的时间回家。当时还有很多人打电话到我的单位,因为报纸上登了单位的电话号码,这对我身边的同事都造成了影响。
记:你是因为这件事被单位辞退的吗?
木:当时是和报社的领导商议后决定走的,因为我不想给别人造成麻烦。
谈影响
可能跟人沟通,成本会大一点
“从小到大,在某个范围内我都是一个很出名的人,只是现在这个范围比较大而已。”
木子美曾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称,自己并不是一个“本来默默无名、一夜暴富”的人,早在大学时候,她就开始剃光头、搞行为艺术。她对这种状况的解释是“出名是我个性上的原因——我要和你不一样,你不做我做”。
从2004年起,“木子美”逐渐淡出公众的视线。继她之后,国内网络又冒出了竹影青瞳、流氓燕、芙蓉姐姐等新一批“红人”。
记:从原单位出来后,你去了哪里?
木:2004年1月我去了一趟北京,然后回到广州,接着去了上海,谈恋爱,从事自由职业。2005年到北京,在一家网站工作到现在,过着“朝九晚六”的生活。记:自从这个事件后,你好像代言了一些产品,还上了凤凰卫视。你觉得这件事情对你来说,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木:不好也不坏吧。我就代言了一个产品,那个也是随性的。上凤凰卫视并不是我想出名,他们(凤凰卫视)请我去,也是有他们的目的,我并没有从中得到什么好处。
记:这个事情对你现在还有什么影响吗?木:说不上什么影响,就看你怎么看待这些关系,可能跟别人沟通成本会大一点。因为别人是先认识了媒体报道中的你,才有机会接触到现实生活中的你,他会带有一种印象。要跟这个人交往的话,要有一个过程让他了解真实的你。当然我并不是太刻意地告诉他我不是这样,但是在往后的交往过程中,他也许会发现原来真实的我是这样的。
谈爱与性
性不只是运动,前后还有交流
“荒淫无度的性行为尽量控制在物质技术能够发挥作用的层面,这是保证身体完好无缺,让你有机会后悔或继续享乐的前提;然后是心理上单纯地将性行为看成是它本身,它只是跟其他行为一样为人所需而设罢了,这是防止心灵支离破碎的途径。”(摘自《遗情书》2003年11月6日内容)
“木子美风波”的关键,在于她对性的大胆展示。在报道时,新快报编辑部确立了一条原则:把这个案例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客观报道,持平中正,不对“性”作渲染,也不以编辑部的立场进行道德批判。
记:在你的《遗情书》里,有写到如何防止心灵支离破碎,其实就是如何把爱与性分离。但不少女性都觉得爱与性难以分开,你是怎么看待两者关系的呢?
木:我觉得感情跟感觉不大一样。很多时候有感觉,但不一定代表有感情。我并不是完全没有感觉就和一个人发生关系,但感觉可能没有上升到爱情的地步。我认为你要是觉得一个人吸引你,你就会对他产生感觉,那说明你是能够接受他的。对我来讲,我可能就是存在这样一个界限。因为我没有别的目的,我不是说去交易,为了钱,没有谁会去强迫我跟谁发生关系。
记:你到现在为止有没有爱上过一个人?
木:不是说我没有爱上一个人,而是我觉得爱上一个人并不一定代表要把这份爱开花结果,过一辈子。我不希望把爱变成一种控制,我爱一个人,希望他过得更好,这样爱才是有意义的。如果我爱他对他造成了很大压力,换成我也受不了。我爱上一个人,可能我会比较长的时间想念他,会联系一下他,知道一下他的生活,在他需要的时候帮助他。我觉得这对我来说就已经是一种感情的东西了,因为我不是对每个人都这样。
记:那你对性这方面怎么看,是把它当成生活的调味品吗?
木:我最希望它是比较愉悦相处的东西。我觉得两个人在说不出的亲密的时候,心情是很好的。我只是觉得喜欢这么一种状态,没有特别多的负担。在跟一个人亲密的时候,两个人都比较单纯,至少在一段时间里面,两个人都是挺开心的。并不只是说运动,其实在前前后后会有很多交流。
谈婚姻
我就比较保守,自感不够成熟
2003年接受某报记者采访时,木子美曾表示可以把结婚当作行为艺术。当问及婚后生活时,木子美说了一句“各自鬼混吧”。今日的她说,自己可能需要性格上的修炼。
记:你曾经提到过自己不是特别能和人长期相处,那你最长能跟人相处多久呢?
木:如果是同居的话,最多不超过两个月。我觉得一般来说是一个月。
记:这样很难适应婚姻。
木:是。所以我说我其实是比较了解自己的。我知道自己对生活不是很有忍耐力或耐心。
记:那你会不会一辈子不结婚呢?
木:其实我还小啊!我觉得婚姻这个东西,如果在你觉得自己还没有完全成熟的情况下,因为某种习惯或约定俗成的东西去结婚,还是会出问题的。我觉得自己可能需要性格上的修炼,或者等自己能接受这个东西。但我现在还做不到,因为我还有很多好奇心,我没办法把自己完全封闭起来。我觉得现在很多年轻人对婚姻并不抱太大希望,认为想结婚就结,不合适就离。相反我就保守些,要么我不结,结的话我就要有成熟的心态,把婚姻经营好,否则没有必要结婚。
记:曾经有记者问你结婚后会干什么,你说“各自鬼混去吧”。
木:(笑)对。其实以前我的一些回答是很随机的。但从逻辑上来讲,还是一样。如果我要结婚的话,至少现在我还无法做到对外面的世界不感兴趣。你看梁朝伟和刘嘉玲,两个人估计心里面都想了很久很久,都没有觉得自己成熟到可以结婚了。我觉得他们对婚姻是挺慎重的,因为可能很多人只是一种热情,在热恋当中就把婚结了,有的人就会一直等到自己可以完全接受婚姻的时候。有时候人要能面对自己,清楚自己能否做好。我没有把婚姻当做生活中必须解决的问题。反倒是你跟一个人结婚了,你要去配合很多事情。如果你没有这样的承受能力,就会很麻烦。 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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