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后潜逃18年的方锦坤在办理户口时落入法网。3月19日,重庆市垫江县检察院以涉嫌拐卖妇女罪将犯罪嫌疑人方锦坤提起公诉。
1990年6月,广东人方锦坤编造谎言将重庆市垫江县女青年邬某、王某拐骗到家中,分别以4500元、4000元的价格卖给广东省普宁市男青年韦某、李某非法同居。
之后,方锦坤一直潜逃在外。2008年2月的一天,认为自己已“太平无事”的方锦坤,来到广东省普宁市公安机关办理自己的户口本,当即被警方识破。
检察机关在讯问方锦坤时,其以“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根本都不认识王某、邬某”等理由,拒不认罪。但办案检察官通过依法审查相关证据,将其的犯罪事实一一锁定,依法向法院提起了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