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温州3月27日电 (记者沈锡权)浙江省泰顺县罗阳镇林场扑火队副队长沈光理在扑救山火中受重伤,抢救无效,因公殉职。
3月25日中午,泰顺县罗阳南内村与罗阳林场交界处发生森林火灾。沈光理接到火警后,立刻组织扑火队员赶往火场,将大火扑灭。
14时10分林火复燃,刚刚返回林场的沈光理接到电话,再度带领队员上山救火。
“当时火源只有1处,在50米开外。光理叫我们和场里联系,自己拿铁扫帚冲了过去。”罗阳林场党委副书记曾文杰说。当沈光理扑向火源的时候,一股东南风起,他身后原本熄灭的林地再次火起。火借风势,浓烟滚滚,扑向沈光理。短短3分钟的猛烈燃烧,在沈光理全身造成深度烧伤,衣服已被烧光,鞋烧得只剩鞋底。
经解放军118医院医疗小组诊断,沈光理全身99.9%的面积达3到4度重度烧伤、严重呼吸道烧伤、低血容量性休克。虽经院方全力紧急抢救,终因伤重不治,于26日零时30分因公殉职,终年42岁。
沈光理是泰顺县罗阳镇人,去年加入林场扑火队,担任副队长。据泰顺县森林防火办公室副主任徐志春说,入队一年来,沈光理参加扑火10余次。每次接警,他总是第一时间赶往火灾现场,奋勇冲向火魔。随着近期森林火灾高发,他还买来喇叭,一边用喇叭播放森林消防知识,一边开车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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