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39名警察违反“五条禁令”被辞退
乌鲁木齐在线讯 (记者 刘青霞) 今年是公安部“五条禁令”实施5周年,3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获悉,5年来,新疆有39名民警因触碰了这条“高压线”脱掉警服。
据了解,近几年来,不断有新闻媒体曝光民警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造成严重后果、酒后驾车肇事等案件和事故。一些民警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的还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极少数民警身上,但造成的社会影响却极其恶劣,严重损坏了广大公安民警和公安机关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
李兵(化名)曾是一位公安民警。2005年的一天,他所在单位领导接到群众举报:李兵自2002年2月开始,多次参与赌博。领导根据这一线索展开调查。最终得知,李兵不仅先后7次到澳门赌博,还有几次在境外赌博的行为。
2005年4月17日,李兵从澳门赌博回来后,在乌鲁木齐国际机场被抓获,自治区公安厅警务督察处工作人员从其身上收缴了携带的21万余元港币。
李兵承认了自己多次参与赌博的事实,随后,他被单位给予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处分。
2003年4月4日,阿图什市公安局民警艾某请假回家为去世的亲人办丧事。招待客人时,他喝了大半瓶白酒,然后便驾驶哥哥的夏利车外出。途中,他驾车接连撞上一辆小货车、一辆自行车和一辆夏利车。慌乱中,他的车还撞伤了两名小学生。事发后,艾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五条禁令”,被单位开除。
民警对“五条禁令”的认识有一个过程。刚开始,许多民警对“五条禁令”表示不理解,认为喝酒就要被辞退,处罚太严厉了。后来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大家发现,“五条禁令”对他们来说是保险丝,而不是高压线,它是确保每一个民警遵章守纪的护身符。 3月27日,自治区公安厅警务督察处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工作人员说,如果你是一名合格的民警,就感受不到“五条禁令”给你带来的压力;如果你不合格,“五条禁令”就是你最易触碰的“高压线”。“五条禁令”主要是为了警示警察队伍中潜在的违纪者。
据了解,自2003年“五条禁令”颁布以来,新疆共发生民警违反“五条禁令”事件100起,涉及民警108人,其中6人被开除,33人被辞退,其他被给予行政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