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明办要求各地在清明节期间 弘扬传统美德 倡导文明祭祀 本报讯(记者苏励)今年是我国把清明节列入国家法定节假日的第一年。为了让全省广大人民群众过好这一传统节日,根据省文明委关于“运用传统节日,共建精神家园”的有关部署,省文明办日前发出通知要求,清明节期间在全省城乡广泛开展弘扬传统美德、倡导文明祭祀活动。
通知指出,活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悼念革命烈士、追思人文始祖。组织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到烈士陵园、革命纪念馆、先烈故居扫墓、参观,举行入党、入团、入队、成人宣誓等主题活动,追忆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激励人们在党的领导下,艰苦创业、奋斗不息。有条件的地方,要在人文始祖纪念地开展公祭活动,追思始祖、先贤,传承中华血脉,抒发爱国情怀,增强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二是关心生态环境、组织植树绿化。结合开展沐春踏青、放风筝等传统活动,引导人们热爱自然、关心生态,保护环境。结合植树节,组织群众性的植树造林活动,绿化城乡、美化家园。三是倡导文明祭祀、破除陈规陋习。引导人们用鲜花、种植纪念树等文明、生态的方式表达对家庭先人的怀念之情,推广手机短信、网上扫墓和家庭追思会等新型祭奠方式;引导人们不在规定区域外乱烧香烛、纸钱,不非法售购冥币、迷信用品,形成文明健康的祭祀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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