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张家口记者 张岩
3月21日,本报对行唐农民工在张家口15年讨薪未果的遭遇进行了报道,该报道受到读者的广泛关注。3月26日,记者了解到,讨薪事件依然没有眉目,71岁的刘兵海依然在为此事奔波。张家口市高新区国资中心则称自己拍卖的东西不是清华制药厂的,是法院查封错了资产,而法院对这种说法却不予答复。那么,农民工刘兵海与清华制药厂的债务关系到底如何呢?
■法院是否查错资产?
3月26日,记者再次和张家口市高新区国资中心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本报刊登报道之后,中心领导对此事高度重视,立即开会进行研究,并派人到清华制药厂进行了核实。
工作人员称,当年法院查封的资产(除了后来查封的小平房)不属于清华制药厂,而是属于百特公司。清华制药厂在法院查封之前已经濒临破产,1996年,清华制药厂和宣化农药厂合并组成了百特公司,因此,法院查封的资产已经属于百特公司,而刘兵海的工程款拖欠方是清华制药厂,查封本身就是错误的,所以他们拍卖了百特的东西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同时,工作人员介绍,其实第一次查封的时候,制药厂已经把查封资产(报废解放车和5个库房)的归属权告知法院,但法院还是进行了查封。而法院第二次查封的小平房才是清华制药厂的资产。据记者了解,后来查封的小平房都是空的,甚至门窗都没有了,和药厂拖欠的工程款价值相差甚远。
同日,记者和清华制药厂取得联系,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法院查封的车和库房确实不是清华制药厂的资产,而这个问题在法院查封的时候,他们已经说清楚了,可法院还要查封,甚至法院连库房的资产都没有清点,就直接在门口贴上封条了。后来他们又查封了小平房,这个才是制药厂的资产。所以,后来他们才和国资中心一起把车和库房的资产拍卖了。
当记者追问制药厂是否把债务也转到了百特公司时,该负责人表示清华的债务是清华的,应该由清华来还,和百特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国资中心是否有权拍卖?
3月26日,记者和桥西法院再次取得联系,试图就国资中心的说法和法院进行核实。
桥西法院一位主管此案的副局长说,对于高新区国资中心的说法和记者的疑问他们不予答复,谢绝采访。
据刘兵海介绍说,报道刊登之后,他又找过国资中心和桥西法院,并且已经把国资中心的说法转达给了桥西法院,法院答复他说:就算法院查封错了资产,但没有法院的许可,国资中心绝对无权拍卖法院查封的资产。
“现在我也不知道到底谁对谁错了,反正15年来,我一分钱也没有拿到。”3月26日,刘兵海无奈地说。
■律师:新公司应承继债务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河北震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李成旺。
李成旺说,《公司法》第175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续存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刑法》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损毁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李成旺表示,依据上述条款,清华制药厂与宣化农药厂合并组成了新的百特公司,相应的债务也就承继到了百特公司,理应由百特公司进行偿还,法院查封百特公司的资产无可非议。
同时李成旺表示,清华制药厂和高新区国资中心私自拍卖法院查封的资产,属于明显的违法行为,就算法院查封错了,也应该由被查封方向法院提出异议,经过正规的渠道解决问题,而私自拍卖查封的资产,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