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8日电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交部和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中国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国家报告。
以下是外交部网站刊登的报告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目 录
一、综述.....................................................................................1
二、中国与GMS各国的经济贸易关系.....................................4
三、中国参与GMS合作的新进展.............................................8
四、中国云南省和广西区参与GMS合作情况........................16
五、中国参与下一阶段GMS合作的设想...............................19
中国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
经济合作国家报告
一、综述
湄公河是亚洲一条重要的国际河流,发源于中国青藏高原唐古拉山,自北向南流经中国青海、西藏、云南3省区和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5国,于越南胡志明市附近注入南中国海,全长4880公里。
湄公河在中国境内段称为澜沧江。
大湄公河次区域是连接中国和东南亚、南亚地区的陆路桥梁,地理位置十分重要。该区域总面积256.86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约3.2亿。域内蕴藏着丰富的水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具有极大的经济潜能和开发前景。
大湄公河次区域各国历史悠久,风景秀丽,民族文化多姿多彩。长期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其中柬埔寨、老挝和缅甸被联合国列入最不发达国家之列。近年来,次区域各国都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发展已经成为各国的共同目标。
1992年,在亚洲开发银行(ADB)倡议下,大湄公河次区域6国举行首次部长级会议,共同发起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机制,以加强各国间的经济联系,促进次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繁荣。此后,GMS事务部长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2002年11月3日,GMS首次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金边举行,批准了《次区域发展未来十年战略框架》,并决定其后每3年在成员国轮流举行一次GMS领导人会议。GMS合作开始上升到领导人层级,次区域合作由此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GMS第二次领导人会议于2005年7月4日至5日在中国昆明举行。与会6国签署了便利客货运输、动物疫病防控、信息高速公路建设和电力贸易等多项合作文件,批准了GMS贸易投资便利化行动框架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廊建设等多项合作倡议。会议确立了以“相互尊重、平等协商、注重实效、循序渐进”为主要内容的合作指导原则,次区域合作由此迈上新台阶。
GMS合作以项目为主导,根据次区域成员的实际需求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自启动以来,GMS合作围绕基础设施建设、跨境贸易与投资、私营部门参与、人力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五大战略重点,截至2007年底,在交通、能源、电信、环境、农业、人力资源开发、旅游、贸易便利化与投资九大重点合作领域开展了180个合作项目,共投入资金100亿美元,有力地推动了次区域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其中,投资项目34个,总投资98.7亿美元,亚行自身提供贷款34.26亿美元,动员成员国及其他发展伙伴分别投资29.8亿美元和34.66亿美元;技术援助项目146个,涉及资金1.66亿美元,其中亚行提供赠款7579万美元。
大湄公河次区域其他国家都是中国的友好邻邦,与中国的传统友谊源远流长。中国历来重视巩固和发展与次区域各国的睦邻友好关系。近年来,中国与各国的高层交往十分频繁,人员往来不断增加,经贸联系日益密切,社会文化交流更加活跃,各领域合作逐渐拓展和深化。
中国愿与次区域各国一道继续不断深化GMS合作,加快次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与自由化,努力实现次区域的互联互通;加强能力建设和相互交流,提高整体竞争力,促进次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与各国的传统友谊,共同营造和平稳定、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次区域环境。
GMS第三次领导人会议将于2008年3月30日至31日在老挝万象举行,中国将与次区域各国和亚行一道精心设计、周密筹划,推动会议取得具体、务实的成果,进一步拓宽和深化GMS合作,为次区域各国实现共同繁荣作出贡献。
二、中国与GMS各国的经济贸易关系
自2005年第二次GMS领导人会议以来,中国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之间双边贸易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贸易结构进一步改善,双边投资额也有了较快增长。中国在次区域5国积极开展的劳务承包和设计咨询,合同额和营业额逐年上升。中国还以合资或独资等方式参与柬埔寨、泰国、越南的经贸合作区开发建设,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一)与柬埔寨的双边贸易与投资
2007年,中柬双边贸易额为9.33亿美元,比2004年增长193.6%。其中,中国对柬埔寨出口8.82亿美元,进口0.51亿美元,分别比2004年增长195.1%和170.0%。从品种来看,中国对柬埔寨主要出口商品是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服装及衣着附件、农产品、船舶和钢材等;自柬埔寨进口主要商品是原木、天然橡胶、锯材、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服装及衣着附件等。截至2007年底,柬埔寨对华累计实际投资0.84亿美元;中国对柬埔寨非金融类累计直接投资达1.9亿美元。
2005年,中国企业在柬埔寨签订承包劳务和设计咨询合同额3.8亿美元,2006年为3.2亿美元,2007年为5.6亿美元。截至2007年底,中国企业在柬累计签订承包劳务和设计咨询合同额19.7亿美元,累计完成营业额8.6亿美元。
此外,由中、柬合资成立的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有限公司将共同开发建设柬埔寨太湖国际经贸合作区。该合作区启动土地开发面积1平方公里,总开发面积11.08平方公里,总投资26亿元人民币,以轻纺服装、机械电子、高新技术为主导产业。
(二)与老挝的双边贸易与投资
2007年,中老双边贸易额为2.49亿美元,比2004年增长218.4%。其中,中国对老挝出口1.64亿美元,进口0.85亿美元,分别比2004年增长162.4%和653.8%。从品种来看,中国对老挝主要出口商品是摩托车、钢材、摩托车及自行车零件、汽车和汽车底盘、电线电缆等;进口主要商品是原木、未锻造的铜及铜材、农产品、锯材和铜矿砂及其精矿等。截至2007年底,老挝累计在华实际投资达0.17亿美元;中国对老挝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达1.46亿美元。
2005年,中国企业在老挝签订承包劳务和设计咨询合同额1.8亿美元,2006年为3.6亿美元,2007年为6.1亿美元。截至2007年底,中国企业在老挝累计签订承包劳务和设计咨询合同额22.8亿美元,累计完成营业额14.1亿美元。
(三)与缅甸的双边贸易与投资
2007年,中缅双边贸易额为20.57亿美元,比2004年增长179.7%。其中,中国对缅甸出口16.86亿美元,进口3.71亿美元,分别比2004年增长179.6%和179.2%。从品种来看,中国对缅甸主要出口商品是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钢材、摩托车、农产品和成品油等;进口主要商品是原木、锯材、农产品、天然橡胶和宝石等。截至2007年底,缅甸累计在华实际投资达0.76亿美元;中国对缅甸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达1.34亿美元。
2005年,中国企业在缅甸签订承包劳务和设计咨询合同额5.1亿美元,2006年为3.1亿美元,2007年为4.5亿美元。截至2007年底,中国企业在缅甸累计签订承包劳务和设计咨询合同额47.2亿美元,累计完成营业额30.5亿美元。
(四)与泰国的双边贸易与投资
2007年,中泰双边贸易额为346.38亿美元,比2004年增长199.7%。其中,中国对泰国出口119.74亿美元,进口226.65亿美元,分别比2004年增长206.4%和196.4%。从品种来看,中国对泰国主要出口商品是钢材、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的零部件、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和电话机等;自泰国进口主要商品是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部件、集成电路、农产品、初级形状的塑料和天然橡胶等。截至2007年底,泰国累计在华实际投资达29.65亿美元;中国对泰国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达3.02亿美元。
2005年,中国企业在泰国签订承包劳务和设计咨询合同额8.8亿美元,2006年为10.7亿美元,2007年为8.2亿美元。截至2007年底,中国企业在泰国累计签订承包劳务和设计咨询合同额56.1亿美元,累计完成营业额31.1亿美元。
此外,由中、泰合资成立的泰中罗勇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正在积极承建泰中罗勇经贸合作区。该园区总体规划面积3.5平方公里,包括一般工业区、保税区、物流仓储区和商业生活区,主要吸引汽配、机械、家电等中国企业入园设厂。目前已开发1.5平方公里,签约入区企业12家,吸收投资9900万美元。
(五)与越南的双边贸易与投资
2007年,中越双边贸易额为151.15亿美元,比2004年增长224.2%。其中,中国对越南出口119.00亿美元,进口32.16亿美元,分别比2004年增长279.3%和129.6%。从品种来看,中国对越南主要出口商品是钢材、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成品油、钢坯及粗锻件和农产品等;自越南进口主要商品是煤、农产品、原油、天然橡胶和原木等。截至2007年底,越南累计在华实际投资达1.08亿美元;中国对越南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达3.79亿美元。
2005年,中国企业在越南签订承包劳务和设计咨询合同额11.6亿美元,2006年为27亿美元,2007年为22.3亿美元。截至2007年底,中国企业在越南累计签订承包劳务和设计咨询合同额81.8亿美元,累计完成营业额34.5亿美元。
此外,中国企业拟在越南岘港市和前江省新福县两地实施合作区建设的有关工作进展顺利。位于前江省新福县的中国龙江经济贸易合作区规划面积6平方公里,产业定位是纺织轻工、机械电子、建材化工等,2007年11月,前江省颁发了投资执照,预计2008年3月能移交1.5平方公里土地。
三、中国参与GMS合作的新进展
自2005年GMS第二次领导人会议以来,中国政府进一步大力推进GMS合作,并在各种协调机制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中国继续在交通、能源、电信、环境、农业、人力资源开发、旅游、贸易便利化和投资等九大重点领域深化与GMS各国的合作,并不断推进卫生、禁毒等其他领域的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一)交通领域合作新进展
南北经济走廊西线(昆明—老挝—曼谷公路),由中国出资建设的昆曼公路老挝境内1/3路段已于2006年6月提前一年完成。目前,中国正在加紧进行境内小勐养-磨憨175公里路段的改造,计划于2008年上半年建成通车。南北经济走廊中线(昆明-河内-海防)的中国境内昆明-河口段400公里高等级公路将于2008年全部建成通车。另外,该通道上的中越河口-老街红河公路大桥已于2006年启动建设,并计划于2008年竣工。南北经济走廊东线(昆明—南宁—河内)的中国境内南宁至友谊关高速公路(179公里)已于2005年底建成通车。北部走廊(昆明—大理—瑞丽—缅甸)中国境内的昆明—安宁—楚雄—大理—保山497公里路段已建成高速公路,保山—龙陵78公里高速公路利用亚行贷款建设并将于2008年完工。河道建设方面,完成了澜沧江景洪至中缅243号界碑71公里五级航道建设主体工程,航道滩险整治工作基本完成,澜沧江境内段景洪以下航道达到了通航300吨级船舶的标准。
中国与各国密切合作,签署了《GMS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CBTA)(简称《便运协定》)的附件和议定书,完成了《便运协定》全部17个附件和3个议定书的国内接受程序,并签署了中越关于在河口-老街口岸初步实施《便运协定》的谅解备忘录。根据《便运协定》的规定,中国成立了国家便利运输委员会,负责协调和处理《便运协定》执行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中国编写了关于实施《便运协定》的《国家行动计划》和《实施手册》,并举办了由中央相关部委、云南和广西两省区相关单位及7个口岸联检机构参加的关于实施《便运协定》及其附件和议定书的培训班。
中国积极参与泛亚铁路合作,组织开展了泛亚铁路境内和境外段调研。利用中国政府对外援助资金,先后完成了柬埔寨境内巴登-禄宁(约255公里)铁路缺失段前期可行性研究和缅甸境内木姐-腊戍段(约150公里)的踏勘工作。与泛亚铁路东、中、西三个方案相对应的中国境内段项目均已列入了中国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和《铁路“十一五”规划》。其中:东线新建玉溪至蒙自铁路已于2005年开工建设,预计2010年竣工;新建蒙自至河口铁路项目建议书已批复。西线昆明至广通铁路扩能工程已批复可研报告,2007年已开工建设;广通至大理铁路扩能工程已完成预可研审查,报送了项目建议书,有望尽快开工建设;新建大理至瑞丽铁路可研报告已获中国政府审批,重点工程已开工建设。中线玉溪至磨憨铁路将根据境内社会经济发展和境外铁路建设情况适时启动前期研究工作。
中国进一步完善机场现有功能,适度建设支线机场,不断扩大航线网络,与周边现有通用机场共同形成空港群体,以促进与次区域国家航空运输快速协同发展。一方面,中国分别于2004年、2006年与泰国、缅甸实现双边航空运输市场准入相互放开。另一方面,中国与越南、柬埔寨和老挝的航空关系也因近年来经贸往来增多而取得了较大进展。2007年,中国与次区域国家之间共有16家航空公司在39条航线上经营国际航班,比2005年增加了2家航空公司和1条航线。
(二)能源领域合作新进展
自2004年9月25日,云南河口—越南老街110千伏线路正式送电以来,中国南方电网已有2条220千伏、3条110千伏送电通道向越南供电,到2007年底,已累计送电约41亿千瓦时。2006年8月和11月,中老、中越双方分别签订了备忘录,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将以BOT方式投资建设老挝南塔河1号水电工程和越南平顺省永兴燃煤发电厂一期工程。此外,中柬双方还正式签订了《南方电网公司开展柬埔寨王国松博(规划容量3000MW)和柴阿润(规划容量260MW)两个水电项目可行性研究谅解备忘录》。目前正按照谅解备忘录的要求,加快以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中国电力企业与缅甸相关部门就缅甸水电开发问题进行了接触。
(三)电信领域合作新进展
大湄公河次区域信息高速公路(GMSIS)一期工程顺利推进;中国、老挝、泰国和越南境内段建设已经完成,中国—老挝、中国—越南、中国—缅甸、老挝—泰国、泰国—缅甸、老挝—越南、越南—柬埔寨等国际连接均已建成。缅甸段和柬埔寨段的相关建设也已启动,可望在2008年3月底完成一期工程建设。中国昆明国际出入口局已于2007年8月建成。此外,中国协助亚洲开发银行在广西桂林举办了GMS第七次电信论坛。在成功举办了首期GMS电信高官培训项目以后,中国又连续举办了第二期、第三期及第四期培训项目。
(四)农业领域合作新进展
2007年4月在北京主办了首届GMS农业部长会议。审议通过了《GMS农业合作战略框架与农业支持核心计划(2006-2010)》,发表了《GMS农业部长联合声明》,明确了今后四年GMS农业合作的战略、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在亚行和次区域各国的大力支持下,由中国政府牵头组织建设和管理的“GMS农业信息网”于2007年4月开通仪式,为次区域各国农业信息交流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平台。
中国十分重视与GMS各国的农业科技培训和推广合作。3年多来共投入人民币近200万元,举办各类培训班7个,培训GMS国家技术人员130人次。中国积极组织有关省区在柬埔寨、老挝等GMS国家开展农村户用沼气技术试验示范项目、在缅甸开展橡胶苗木生产和加工示范项目以及农业科技园区合作、与柬埔寨政府合作开展种猪示范推广项目。此外,中国还利用由中方出资的“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中国—东盟合作基金”,与老、缅、越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合作,推动次区域跨境联防联控。
(五)环境领域合作新进展
中国积极参与次区域的环境合作,率先提出并大力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廊项目,专门成立了项目国家级支持机构(NationalSupportUnit,NSU),将中国云南省西双版纳和香格里拉德钦地区列入了项目执行第一阶段重点区域。此外,中国还于2007年在广西和云南成功举办了GMS第十三次环境工作组会议和“七彩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论坛,扩大了中国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合作和生物多样性走廊项目的积极影响。GMS第十三次环境工作组会议还明确了中国广西区将参与生物多样性走廊项目第二阶段活动。
(六)卫生领域合作新进展
中国积极参与GMS卫生领域各项合作,重点放在边境地区的传染病防控方面。中国于2005年至2007年相继执行了中缅、中老、中越边境地区艾滋病防控合作试点项目、中缅边境部分地区疟疾联防联控试点项目、中越边境地区流动人口肺结核控制合作项目等。特别是在艾滋病防控合作方面,实现了所有与中国接壤的GMS国家边境重点地区的跨境防控合作。此外,中国还于2007年10月及11月举办了两期培训班,为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泰国五国培训了10名人禽流感诊断、检测技术人员,提高了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在中国政府的推动下,首届GMS卫生论坛于2007年11月在老挝万象召开。
(七)旅游领域合作新进展
2007年,中国主办了第20次GMS旅游工作组会议。积极推进《GMS旅游发展战略》中中方负责牵头的项目,启动了《湄公河上游河段(金四角)旅游区跨国旅游线路规划》和《滇西-缅北跨国旅游线路规划》编制工作。“越东北与广西边境喀斯特山海旅游区”项目、中越边境旅游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其中广西防城港高林九龙潭中越边境漂流项目已于2006年开始营业,广西东兴中越界河漂流项目也投入运营。分别与越南和柬埔寨合作策划了“印象·下龙湾”和“印象·吴哥窑”大型实景演出项目。大力推进泛北部湾旅游合作和中越“两廊一圈”旅游合作,并开通了北海至越南下龙湾海水旅游线路。中国出资为老挝和越南等国培训旅游人才。
(八)人力资源领域合作新进展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与GMS成员国的人员交流与合作。中国积极利用由中方出资的“中国-东盟合作基金”和“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与GMS成员国开展人力资源开发领域的合作。2005年以来,中国政府通过举办各类研修班和技术培训班,每年为GMS国家培训了大量各级官员和各类实用技术人员。“金边培训计划”迄今两期项目共为GMS各国培训了900多人次,三期项目已于2007年7月启动,中国积极参与“金边培训计划”,通过培训在国内开展能力建设。同时,中国政府还通过在亚洲开发银行设立的“中国减贫与区域合作基金”为“金边培训计划”提供了资金支持。此外,中方积极开展了有关防控拐卖妇女、儿童以及提高移民安全性的研讨活动。
(九)贸易与投资领域合作新进展
中国积极落实GMS第二次领导人会议通过的《贸易投资便利化战略行动框架》,制订并已开始正式实施中国行动计划。在海关领域,积极研究符合GMS实际的“单一窗口”模式,着手编写《便运协定》专用操作手册;在检验检疫领域,推动实施检验检疫部门与海关之间的通关单联网核查;贸易物流领域,倡议建立GMS物流合作协调机制,制订GMS物流项目合作的国内工作方案;在商务人员流动领域,简化签证申办手续,在网站上发布和更新签证政策信息,并推出了中国公民免填出入境登记卡和提高边检服务水平的12项措施等新政策。
从2005年至今,中国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在贸易和投资领域先后开展了19个项目活动,包括举办专题研讨会、培训班和开展课题研究等,直接参与人数逾千人。此外,中国以南北经济走廊的重点口岸——河口口岸(云南)和友谊关口岸(广西)为切入点,设立了GMS通关信息服务站,通过计算机信息检索和陈列免费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公众提供多方面的信息。
此外,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在禁毒领域与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的合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06年,中国政府出台专门政策,加大对境外替代种植工作的支持力度。一是安排专门的境外替代种植专项资金,对中国企业在缅甸、老挝北部从事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予以扶持。二是扩大了进口返销产品的品种范围、延长了进口配额的有效期。三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制定了对企业开展境外替代种植项目予以保险支持的办法。四是向缅甸政府提供援助在缅北果敢地区实施毒品替代种植项目。五是为便利替代种植人员到境外开展工作制订了灵活的措施。
中国政府与老挝、缅甸签订合作协议,积极开展双边合作。2006年,中国政府援助老挝60万美元建设一所戒毒康复中心,提供一批价值60万元的戒毒药品;为缅甸政府提供2万吨大米的紧急援助,以避免缅北烟农因生活困难而复种罂粟。2007年,中国政府与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在北京联合举办了第七届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MOU)签约国部长级会议,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等6国主管部长级官员出席了会议,通过了《2007年MOU北京宣言》。中国还切实加强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在禁毒执法领域的合作,多次开展联合行动,成功破获了多起跨国制贩毒大案。
四、中国云南省和广西区参与GMS合作情况
云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处中国西南部,与缅甸、老挝、越南接壤,是中国参与次区域合作的直接相关地区。两省区国土面积共63.07万平方公里。2007年,两省区总人口9516万人,地区生产总值1403亿美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474美元。受多种因素影响,两省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上还比较落后,2007年末,两省区绝对贫困人口273.4万人(按中国政府扶贫标准计算,即人均年收入低于693元,该标准低于联合国提出的人均每日支出1美元的水平),低收入人口660.8万人。积极务实地参与次区域合作,推动加快开发开放进程,是两省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必然要求。
云南省有15个少数民族与周边国家跨境而居,广西区是以壮族为主体的民族自治区和中国著名侨乡,两省区与次区域各国人民之间的交往源远流长。两省区是中国主要的热带省份,农业在全国独具特色,而与次区域各国具有共同性。在主导产业上,云南以烟草、水电、有色金属、钢铁、矿产开发、化工、生物资源开发为主,广西以有色金属、制糖、电力、汽车、林浆纸一体化、钢铁锰业为主,这些产业在中国西南地区乃至全国具有一定优势,并与次区域各国有较强互补性。在旅游方面,两省区既是中国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又是中国与次区域国家间最便捷的旅游通道。两省区与次区域各国在各个领域的合作潜力巨大。
GMS第二次领导人会议以来,在中央政府的支持和指导下,两省区与次区域各国相关地区合作关系不断深化,各领域合作稳步推进。
云南省与次区域国家相关地区建立了“云南—泰北工作组”、“滇越五省市经济协商会”、“云南—老北工作组”、“滇缅合作商务论坛”等双边合作机制。广西区2005年正式参与次区域合作以来,确立了本区参与合作的部门协调机制,制定了合作战略框架和行动计划。
公路、铁路、航运、机场、口岸以及电力、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已建成设施运营良好。如今,云南省与越、老、缅三国边境地区已开通了11条国际客货运输线路,昆明-万象客运已开通运营,广西区已获批越南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22条,其中10条线路已开通。
农业开发、环境保护、旅游、卫生、人力资源开发等合作项目全面落实。云南省分别与老挝、缅甸、柬埔寨等国相关地区签署了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的协议,广西区与越南广宁省签署了农业合作协议。云南省积极为周边国家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招收留学生的70%以上为次区域国家所派,广西区利用语言优势,建立中国-东盟人才开发与合作广西基地,为次区域国家培养各类人才。
另外,两省区积极落实中央政府承诺的次区域合作其他各项任务。以禁毒合作为例,在国家的支持和指导下,云南省不断加强与次区域国家在打击毒品走私、缉毒警员培训、罂粟替代种植、信息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在重点推进的绿色禁毒和罂粟替代种植方面,尝试多种发展模式,鼓励和支持企业到境外开展替代种植,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2007年7月底,全省在境外开展替代发展的企业达135家,较2005年度的73家增长84.9%。
中国政府秉持与周边国家共同繁荣富裕的理念,一贯高度重视边疆地区的开发开放。按照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要求,中国不断加大对包括云南省和广西区在内的西部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和投资支持力度。近年来,中国积极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等重点地区的开发开放,努力发挥其在区域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上述重大举措必将会对包括两省区在内的次区域注入新的活力,同时,次区域合作的不断深化也将为云南、广西两省区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发展机遇。
五、中国参与下一阶段GMS合作的设想
(一)交通合作
中国将在公路、水运、铁路、民航诸方面进一步推进与GMS各国的合作。积极推动GMS次区域运输通道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为昆曼公路上连接老泰的跨湄公河大桥建设提供一半资金。加快南北通道国内各路段及相关口岸设施的改建和完善,以尽快形成该次区域的公路网络。积极开展包括澜沧江-湄公河在内的国际航运合作。推动全面有效实施《便运协定》及其附件和议定书,早日实现GMS六国之间人员和货物的便捷流动,以促进次区域人员往来、经贸和旅游业的发展。在加快泛亚铁路国内段建设的同时,继续积极参与泛亚铁路项目的国际合作,与次区域各国一道共同推进泛亚铁路建设。继续以双边框架为基础,积极扩大与次区域各国的航空运输安排,促进中国与越南、老挝和柬埔寨的航空运输市场的相互开放。以《中国与东盟航空合作框架》为基础,积极探索多边民航合作框架。加强交通领域人力资源开发和能力建设方面的合作。
(二)能源合作
中国愿与GMS各方一道,通过充分协商和发挥比较优势,按照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贸易运营协议(RPTOA)提出的GMS电力贸易发展“四个阶段”的设想和所制定的未来行动计划,积极推动GMS总体电力发展规划、GMS电力数据库及网站的建立、GMS电力运行标准及输电规则等各项优先开展的重点工作,发展两国间、多国间的电力合作及交易,以便最终建立起统一的GMS电力市场,在次区域范围内实现电网互联及自由的电力交易,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联网效益,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平等共赢。中国愿意与其他GMS各国家拓展能源合作,包括提高能效、发展替代能源,以确保次区域的能源安全。
(三)电信合作
中国十分重视并将继续推进同GMS各方在电信领域的合作。在GMSIS项目一期工程基础上,要积极推进GMSIS二期工程建设的启动和实施,包括在网络运营与维护方面展开广泛合作。积极探讨并推进基于GMSIS的各类信息化应用项目。加强次区域各国对农村通信政策、农村地区通信发展经验的交流和沟通,推进农村通信示范工程建设,共同推动次区域农村地区通信的发展。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次区域各国信息通信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继续开展GMS电信高官培训项目,提高次区域相关人员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四)农业合作
中国将积极推进首届GMS农业部长会议审议通过的《GMS农业合作战略框架与农业支持核心计划(2006-2010)》的落实,按照《框架计划》提出的GMS农业合作的战略、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加强各方面的跟踪协调,提高GMS国家农业合作的质量和效益。中国将进一步加强与亚行以及GMS国家的沟通与交流,致力于扩展合作领域和深度,促进粮食安全与减贫事业、促进跨境农业贸易和投资、实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中国将继续发挥在农业技术、能力建设、信息交流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强化对GMS国家的合作与交流,稳步推进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业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农业技术交流和示范、跨境动物疫病联防联控等方面的合作,并将推动次区域在以下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快统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促进跨境农业贸易和投资健康发展;二是尽快落实禽流感防控关键措施,增强跨境动物疫病联防联控能力;三是加快推广以沼气为主的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利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四是充分发挥GMS农业信息网的作用,提高次区域农业信息服务水平;五是致力粮食安全与减贫事业,向纵深推动GMS乡村发展合作。
(五)环境合作
中国将积极结合国内情况,坚持围绕以“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廊项目(BCI)”为核心,结合其他核心环境规划(CEP)项目,积极推动在BCI区域内开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指标的选取工作;加强GMS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框架下开展履约交流与合作;并鼓励在BCI内开展气候变化领域的合作,加强气候变化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研究,促进气候变化与BCI示范点内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相结合。中国将在GMS环境合作中切实贯彻“环保上相互帮助、协力推进、共同呵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的方针,树立形象,促进建设和谐区域,并营造有利于次区域环境与发展的国际合作空间。
中国将积极推动GMS成员国在边境地区的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提高各成员国在危险废物非法越境转移和森林保护管理领域的政策执法水平,鼓励开展建立GMS各成员国的执法网络;并鼓励各国跨界经济贸易与投资活动遵守可持续发展原则,加强次区域与环境有关的贸易与投资能力建设。
(六)人力资源开发合作
中国将积极推进“金边培训计划”的实施,以云南和广西为参与区,以大西南各省区和全国的技术和师资为后盾,鼓励和支持云南省有条件的大学、专业技术学校和培训机构参与次区域人力资源培训项目,积极推进次区域云南人力资源开发培训基地的建设。中国将继续加强次区域教育合作,开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以及高等教育等领域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次区域内职业资格互认、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工作,多渠道扩大次区域国家来华留学政府奖学金名额。进一步建立完善面向次区域的远程教育网络,不断丰富远程教育信息资源。中国政府将加强与次区域各国的外交磋商,签订次区域国际人力资源开发及培训的多边协议和实施方案。
(七)卫生合作
中国将在既有合作框架下,促成与GMS国家间更加稳定、可持续的长效卫生合作机制。推动形成包括艾滋病、禽流感、登革热等传染病控制合作在内的GMS卫生合作战略;将中缅疟疾项目,中缅、中老、中越艾滋病项目及中越结核项目发展为与次区域更多国家的合作,形成区域层次的合作项目;增进和完善与次区域国家在传染病疫情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建设方面的合作。加强国内各部门之间协调,尤其是与农业、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的合作,全面推动跨边境地区项目的深入开展。中国还将承办第二届GMS卫生论坛。
(八)旅游合作
中国将继续在国家层面关注并积极推动GMS旅游合作,与GMS其他各国共同协作努力,推出和促销跨国旅游线路,培育具有鲜明特色的GMS旅游区。重点推进云南、广西两省区参与GMS的旅游合作。云南省将加快编制完成《湄公河上游河段(金四角)旅游区跨国旅游线路规划》和《滇西——缅北跨国旅游线路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将继续深化与越南广宁省的旅游合作,争取尽快开通中越跨国自驾车旅游线路;继续深入开展与越南、柬埔寨的文化旅游合作,大力推进泛北部湾旅游一体化合作,尽早形成泛北部湾旅游圈。
(九)贸易和投资合作
中国政府将继续加强与GMS其他国家及与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不断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提高通关效率,为本地区的经济增长和共同繁荣做出贡献。中国政府愿与GMS其他成员一道,进一步消除GMS贸易投资障碍,营造便利快捷的环境。中国政府将在亚洲开发银行及其他国际金融机构的支持与协调下,重点开展海关、检验检疫、贸易物流、商务人员流动和信息平台建设等五个GMS贸易便利化优先项目;继续加强各国间的政策协调,切实实施《贸易投资便利化战略行动框架》和《便运协定》,推动交通走廊真正发展成经济走廊,带动沿线地区的经济增长;以一站式试点口岸为切入点,着力推进贸易便利化,改善口岸及边境城市的基础设施水平,取得边境基础建设和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双赢;大力开展能力建设,为政府官员特别是口岸执法人员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提高其政策水平和监管能力,为工商界提供更好的服务。
此外,中国将继续致力于加强与次区域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磋商与合作,继续推动在次区域建立中央层面更加稳定的合作机制,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努力减少毒品对本地区的危害。继续落实第七届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签约国部长级会议签署的《2007年MOU北京宣言》、更新后的《次区域行动计划》、以及中缅、中老、中越、中泰双边禁毒合作协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和缅甸联邦中央肃毒委员会关于在缅北地区联合进行卫星遥感监测罂粟种植的意向备忘录》等文件精神,全面推动次区域禁毒合作。继续切实加强次区域国家在禁毒执法领域的合作。同时,中国政府将继续积极支持次区域国家开展替代种植,争取本地区尽早全面消除非法罂粟种植。
(责任编辑:张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