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一座人字形的呼和浩特市捐献遗体(器官)纪念碑及主题广场在呼和浩特古林人文纪念园奠基。这对张普照和他的志愿者团队来说,多少是种安慰。
70岁的张普照退休前是呼市第三医院的副主任医师,从事临床医疗40多年的他明白遗体和器官的宝贵,也清楚当代医学事业需要遗体和器官的迫切。
他呼吁遗体捐献尽快立法已经22个年头了,但至今没有结果。
“遗体主要用于器官移植、病理解剖和教学解剖。遗体被火化和土葬是一种资源浪费。通过捐赠,死者的生命在别人的身上得以延续。”张普照说。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损之不孝”的封建观念和法律的缺失,是当前阻碍遗体捐献事业发展的两大障碍。
截止到2008年3月初,呼和浩特市已经有96名自愿者填了遗体捐献登记表,但一纸登记表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在呼和浩特市一些医院,就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死者生前签下无偿捐献遗体协议,可去世后因种种原因无法实现。
医学科研院校急需教学解剖尸体,“一个医生对人体结构的认识仅靠书本上的概念是完全不够的,临床解剖对医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内蒙古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副院长刘文忠说,为了医疗和遗体捐献事业的健康发展,立法是必备的硬件条件。
刘文忠介绍,现在呼和浩特市的医学院校为避免麻烦和纠缠,不敢随便接受捐献者的遗体,教学中用于做解剖的遗体又严重匮乏。教学大纲要求条件好的学校4到6个学生解剖一具尸体,可我们现在往往是四五十名学生解剖一具尸体。
据了解,因为没有法律保护,捐献者目前通过与接收方、红十字会3方签协议的形式来完成心愿。
呼和浩特市红十字会副秘书长李琴介绍,2002年至今,在呼市红十字会的组织与协调下,有两位遗体捐献者实现了捐献遗愿。
张普照认为,为了让呼和浩特市遗体捐献事业健康发展,不仅需要加强宣传,还需要加快出台地方性的法规。
“我们志愿者去过呼市公证处,由于没有相关法规,公证处不给遗体捐献的全部内容进行公证。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捐献者的积极性。呼和浩特市有些志愿者还在观望,有的人已经退出了志愿者队伍。”张普照说。
呼和浩特市的医院张普照都去过,几乎所有医院的领导都会被他捐献遗体的热情而感动,因为供体来源较少,医院在做器官移植手术时非常困难。
有关资料显示,在我国每年需要进行肾移植者达30多万人,而每年进行手术的只有3000多例;500万盲人中有近3万人可以通过手术重见光明,而每年只有1000多名接受角膜移植。目前,我国用于病理解剖的遗体仅有1%,而发达国家已达到80%以上。我国器官移植技术已经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由于供体资源短期匮乏,使众多患者不能及时接受器官移植。
在国家没有出台一部统一的法律条文前,北京、上海、深圳、南京等地已经出台实施了遗体捐献的地方性法规。
“呼和浩特遗体捐献的事业起步很早,但发展缓慢。”张普照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