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伙歹徒夜里把黑手伸向路边小轿车伺机抢劫,却没想到车里是正在等待执行警务的警察。在鸣枪示警无效的情况下,一名歹徒被击毙。其同伙邱某因抢劫罪,近日被厦门市集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
2005年3月17日晚上11点左右,邱某伙同余某兵、余某阳(均已判决)、李某(已死亡)经预谋后,驾驶摩托车外出抢劫。
在集美区杏滨路与杏南路交叉口以东不远处一处沙场旁的人行道上,一伙人见停放着一辆广东牌照的小轿车,即由余某阳骑摩托车在旁接应,余某兵持砖头,邱某与李某两人持刀敲碎轿车车窗玻璃,并向车内挥砍。
不料车里坐的正是在此埋伏守候的警察,车内民警小陈和协警小胡被砍伤。警方在鸣枪示警无效的情况下,开枪击伤李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其同伙邱某及余某兵见状跳上在旁边接应的摩托车逃离现场。
2005年,余某兵、余某阳在枣阳被抓获并判刑。2007年11月邱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责任编辑: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