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葱:规范祭祀黄帝岂能靠立法解决
作者:萧葱
“现在的祭祀有点乱,祭黄帝就有河南新郑黄帝故里拜祖大典与陕西黄陵公祭大典。黄帝是中华民族的象征,不能哪都有。”到底如何祭祀,台盟陕西省委副主委王二虎呼吁“应该立法规范起来”(3月30日《法制日报》)。
作为寻根认祖的一种文化现象,祭黄帝现在俨然已经成为一种可以上升到国家层面的仪式,由此引发的地方争端和地域文化冲突日趋严重,但以国家立法来解决祭黄帝冲突的手段却并不可行。
遇到矛盾或冲突,便试图以立法的方式解决,这种思维似乎已经成为相当一部分官员的惯性,而对于立法的过于迷信,恐怕会引发出更大的地域文化冲突。试想,如果王二虎的呼吁能够付诸现实,那么无论河南或陕西被确定为祭黄帝的原发地,那么另一方可想而知引发的反应恐将更为强烈。
黄帝本身就是一个传说,拿着虚无缥缈的文字进行考证,本身就是非常荒谬的事情,这就好比前不久有人居然考据出大禹有婚外情一样。如若还要立法,不知将置国家公器于何种尴尬境地?
近些年来,围绕着一些文化名人、文化现象展开的地域文化冲突不断,给许多人的思维带来了极大的困惑,这也导致了王二虎所言的“很多台湾同胞就问我,到底去哪里祭祖才是对的?他们很迷茫。”毫无疑问,正本清源是有必要的。但希望通过立法的方式来断出各省之间的家务事,不现实,也没有可行的途径。
立法万能化的思维,无法解决文化领域里的争端与冲突,更有滥用国家立法资源之赚。文化领域的争端,终究还是要回归到文化领域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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