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伟)“部分学校学生宿舍楼内存在商业场所,这些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将直接危及到学生的安全。”省教育厅近日对今年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出部署,对学生宿舍建筑内商业场所将作重点整治。
省教育厅要求,新建学生宿舍楼和现无商业网点的学生宿舍楼,原则上不得设置新的营业性商业网点。
对学生宿舍楼内已有的商业网点,要重新进行审核,凡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停止经营;审核合格的商业网点,须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备案。学生宿舍建筑内的商业场所不允许经营有毒、有害、具有放射性、易发噪音、污染环境和具有火灾隐患的项目,如危险化学品和饭馆(饭店)、小吃部等。
此外,省教育厅还将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幼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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