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饮酒违反五条禁令
8名民警被集体诫勉谈话
本报讯(记者 张瑞谦 实习生 王露辰)昨日上午,省公安厅组织了一场特殊的会议,8名因饮酒而违反“五条禁令”的民警在会上被集体戒勉谈话。
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在省公安厅组织开展的“五条禁令”专项督察活动和公安部督察组的暗访中,来自张家口、秦皇岛、邯郸、沧州等地公安机关的8名民警因违反“五条禁令’被现场督察。
据了解,这些民警警龄都在十年以上,最少的入警也有11年,最长的已经30年。有的担任看守所的政委,有的担任派出所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副指导员。他们中的许多人平日工作表现都不错,有的民警还受过表彰。
8名民警分别在会上做了自我剖析。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张存信对8名民警进行了谈话。张存信对民警们所犯的错误和受到的处分感到痛心,他希望这些民警要进一步反思本人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铭记此次违反“五条禁令”的沉痛教训,放下包袱,力争尽早转变为自觉遵守纪律的合格民警。
张存信表示,省公安厅将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明察暗访,认真落实对违反禁令问题的责任追究,强化执行纪律的严肃性。
据了解,“五条禁令”是建国以来公安部颁布的最严格的纪律之一,2003年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民警“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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