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型住房明年再建超1.7万套
广州2009年住房建设规划出炉,住房困难家庭将“发现一户,解决一户”
时报讯 (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杨丽) 记者昨日获悉,在广州市规划局发布的2009年住房建设规划中,政府保障型住房的土地供应将优先供应。
新楼七成
须为中小户型
日前,广州市城市规划、国土等部门联合制定了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本次住房建设计划适用范围包括市辖10个行政区,分别为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和萝岗区。从化、增城市可以参照本计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并公布本区域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报请广州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广州2009年住房规划将以扩大90平方米以下住宅供应量原则。按照规划2009年度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套型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所占比重,必须达到住房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广州市将积极盘活各类存量土地,优先盘活烂尾地、已收回闲置土地等存量土地,并结合城市旧城改造、“退二进三”、城中村改造等制订实施计划。
根据早先已经出台的《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2009年广州市计划供应各类居住用地3.3~5.01平方公里,计划建设住房908万~1200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的建设方面,2009年广州市商品住房用地将供应2.5~4平方公里,规划建筑面积750万~1000万平方米。
保障型住房
优先提供用地
根据住房建设规划,政府保障型住房用地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政府依法收回的中心城区闲置土地也将优先安排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
2009年,广州市将计划供应政府保障型住房用地供应0.8~1.01平方公里,规划建筑面积158万~200万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用地0.05~0.06平方公里、规划建筑面积8万~1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用地0.75~0.95平方公里、规划建筑面积150万~190万平方米。按照以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建设为基本原则,政府保障型供房的套数约为1.7万套~2.2万套以上,其中经济适用房将超过1.6万套。
据悉,自2008年开始,在全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将对新增双特困户按照“发现一户,解决一户”的原则,及时安置好。2009年起,广州市将继续抓紧推进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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