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委高度重视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省委规定,省市县政府领导班子中都必须要配备党外干部;各级法院、检察院要逐步选配符合任职条件的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政府工作部门中,除明确规定不配备党外干部的部门外,其他部门都要积极选配党外干部,在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联系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性强的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优先选配党外干部;高等院校校(院)级领导班子中一般应配备党外干部;符合条件的可以担任正职。
此外,对于人民团体、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中党外干部的配备,省委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党外干部选配上,湖南省普遍推行了民意测评、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公示制、试用制、任期制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努力营造优秀党外干部脱颖而出的公开、公平、公正的体制机制环境,在党外干部选拔任用中形成了举荐安排与公推公选相结合的选配方式,党外人士安排数量逐年增加。
省委统战部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湖南省省、市、县三级政府班子中党外领导干部全部配齐,2352个乡镇政府领导班子配备党外干部1809名,配备面达76.9%。省、市、县政府部门党外领导干部配备数量大幅增加,已达1756名,比2004年增加331名,增长23.2%。司法机关党外领导干部选配取得新进展,省市县法院、检察院中担任领导职务的达221名,配备面达80.7%。省属23所本科院校配备了党外副校长的有12所。(记者李勇通讯员 姚华光 马碧)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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