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4月1日电(记者张桂林)重庆市一地产开发商通过销售无施工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的在建房屋、虚构并销售不存在的“房屋”等方式,诈骗购房者资金2500余万元。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被告人蔺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无期徒刑,并处罚金50万元。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2003年8月,重庆银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重庆市梁平县县城开发“世纪佳宛”等房地产项目。在开发过程中,被告人——该公司董事长蔺春,采用指使公司人员销售无施工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的在建房屋、虚构并销售不存在的“房屋”、收取承包商工程保证金等方式,共获非法收入2508万余元,并将款项划入其私人账户用于偿还高利贷等欠款,致使众多购房户无法取得房屋。案发后,蔺春潜逃,2007年5月在新疆库尔勒被警方抓获归案。
日前,重庆市二中院对重庆银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蔺春合同诈骗罪一案公开宣判,一审判决被告人蔺春犯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万元,退赔诈骗所得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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