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深圳4月1日电 (记者 陈文)
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二次全会四月一日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会议决定接受刘应力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张建国辞去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王新建辞去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吴镝辞去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张育军辞去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同时,任命李廷忠为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李廷忠的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职务。任命黄敏为深圳市交通局(市港务局)局长;免去刘志娇的深圳市交通局(市港务局)局长职务。任命庄潮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免去庄潮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撤销裴洪泉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任命袁银平、丘庆均、周正茂、陈利鹏、李飞、翁艳玲、黄国辉、刘向军、陈卫滨、祝建军、吴鹏程、彭宁、柯云宗、何刚、琚虹、蔡劲峰、王晋海、林捷好、李凤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张力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批准王晋闽任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罢免王泽民的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规定》;《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发展促进条例》;《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深圳市第二十六届世界夏季大学生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五部法规。其中,《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因为属较大市立法,还须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庄礼祥,副主任张建国、邱玫、汤锦森、李华楠、唐杰、袁庆文出席会议。副市长梁道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邓基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新潮列席会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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