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告人苗双美因贪污罪被黑龙江省肇州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其公公刘俊有因犯包庇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2006年至2007年,时任肇州县某卫生院出纳员的苗双美,在负责为单位采购药品过程中,采取给药品加价、用假出库单入账核销的方式,先后贪污公款共19万余元。
2007年9月案发后,苗双美被逮捕。苗双美的公公刘俊有和她在一个单位工作,为救儿媳竟想出作伪证的主意。刘俊有仿造了一份该卫生院的工程协议书、一份金额为1.6万元的预付工程款收据,并让朋友李振德(另案处理)冒充工程乙方在假协议上签字。然后,刘俊有又想办法给在押的苗双美传递纸条,授意她将贪污的款项交代为预付工程款1.6万元,另给卫生院买B超机花9万元,为搞基建支付工程款6000元。苗双美看到纸条后,在侦查环节翻供,但检察机关最终还是查明了真相。
(韩兵 姜子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