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4月1日电 记者潘从武吴亚东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局获悉,今后新疆全区所有涉及电磁辐射的单位和企业,必须实施电磁辐射申报登记制度。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局辐射环境监督站负责人介绍,新疆全区电磁辐射源主要有移动通信基站、广播电视发射塔、微波雷达系统、无线电台和工科医电磁设备。
为了保障群众电磁环境的安全,减少电磁辐射投诉事件的发生,电磁辐射申报登记工作势在必行。今后所有涉及电磁辐射的建设项目,必须通过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后方可建设施工,项目建成后试运行三个月内必须通过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批准后,才能投入正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