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乌海4月2日消息(记者文伟乌海台记者张斌)乌海市将对2001年以来有违法生育或违法收养行为的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进行清查治理。
这次专项治理行动清查的对象是:2001年以来,当地有违法生育或违法收养行为的中共党员、公务员、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收入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人员及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青联委员、工商联执委、劳动模范等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社会公众人物。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为期5个月,将通过举报电话和信箱,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监督。对清查出来的违法生育和违法收养行为,经查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以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牧区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参考基本标准,按照计征基数的三至十倍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另外还要对有违法生育或违法收养行为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按照有关条例及党纪政纪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并建立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不良记录档案,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对于清查出来的富人、名人等社会公众人物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处理。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行动能够取得实效,乌海市将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纳入党政重大事项督察范围,对工作不力、有案不查不处理的纳入“一票否决”的重要内容。并建立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相关盟市、旗县的沟通协调。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