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建设保障房优先
市国土部门在土地出让上,将优先保证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年度供应量不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今后本市将多渠道建筹房源,不断完善廉租住房管理体制。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集为辅。采取政府新建、收购、改建以及鼓励社会捐赠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供应。新建廉租住房采取配建的方式建设。在保障方式上,实行以实物配租为主,发放租金补贴和租金核减为辅的保障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购买廉租住房。严格申请、审批和退出机制,强化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对已保家庭的定期核查制度。在外来务工人员较集中的区域,建设主要向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集体宿舍和公寓,以外来务工人员可承受的合理租金向外来务工人员出租,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定位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申请许可制度,要严格界定审核销售对象,并将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方式由销售为主逐步转为租售并举。
在今后限价房方面,本市将定供应对象、定销售价格、定套型面积。限价商品住房按规定销售给符合条件的家庭,其销售价格在土地出让前按低于同地段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的标准确定,其建设标准以中、小套型为主,套型建筑面积最大不超过85平方米。另外,还将限定销售价格、套型面积、供应对象、限定建设标准,并作为土地出让的附加条件。同时限价房还将公开竞争地价、公开销售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在拟定附加条件的基础上,以挂牌方式出让,公开竞争,择优选择开发建设单位。
稳定新建商品房价格
供求方面,通过加大旧城区、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增加住房有效供应;财税方面,通过加强税收、金融、行政等措施,严格控制投资性和投机性住房需求,严格营业税、所得税、契税等方面的税收征管;土地方面,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层、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着力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供应。通过定期房价分析制度,对房价变化情况进行比较和原因分析,及时研究落实应对措施,实现对房价走势的动态监控。另外,本市还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平台,统一、全面、准确、及时地发布各类房地产市场供求信息和房价情况,合理引导广大购房者的市场心理预期,更好地引导理性投资、理性消费。
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经验,鼓励国内知名大企业参与本市房地产开发,通过引进先进开发理念,结合青岛自然风貌和人文条件,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打造既具有本地特色、又充分体现国际先进理念的环境一流、功能先进、配套完善的现代化精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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