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日电(周丹丹、刘铮)针对近年来我国煤矿因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造成重大伤亡的问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日公布指导意见,要求建立预防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机制和制度。
安监总局发布的指导意见要求,煤矿企业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建立雨季巡视制度、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指导意见还要求煤矿企业加强预防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的基础工作,并认真开展这方面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必须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系的汇水和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雨季来临前,要组织力量对井下水仓、水沟及地面水沟彻底清挖疏通一遍;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汛期之前完成整改并组织验收,确保整治到位。
根据指导意见,煤矿企业应将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发生因暴雨洪水引发煤矿淹井险情后,及时上报,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记者从安监总局了解到,近年来,我国煤矿因暴雨洪水引发多起事故灾难。这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重视不够,缺乏有效的预报预警和预防工作机制。例如,2007年8月17日,山东省新泰市华源矿业公司因柴汶河河岸决口引发溃水淹井,造成172人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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