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出版报讯(记者卓宏勇)4月2日,新闻出版总署印发《关于刊发“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的通知》,要求各省级党报及其所办晚报、都市报刊登相关迎奥运公益广告。
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北京奥组委从2007年4月起,联合举办了全国“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比赛,现已评选出影视作品29件、广播作品58件、平面作品16件。
为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弘扬奥运精神、倡导文明新风中的重要作用,主办单位要求全国地方媒体从今年4月初到奥运会和残奥会闭幕,对入围公益广告作品集中展示展播。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及时下发通知,要求本地省级党报及党报所办晚报、都市报对入围平面作品刊发,4月10日,在新闻版面刊登《全国“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入围作品展示展播启事》,从4月10日至25日,各报每天安排1/4个版面连续刊登16件公益广告入围作品(平面)。
据了解,目前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媒体及其网站已开始对入围作品进行展示展播。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