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有的规章制度,符合表彰奖励标准的要及时进行表彰奖励,符合处理标准的同样要及时进行处理,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用规章制度来管人。”今天,河南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因辖区发生重大责任案件,河南省公安厅在2007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中一票否决了4个省辖市公安局和3个县级公安局。
河南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全省公安机关综合绩效考评,是省公安厅综合全省市、县公安机关的公安业务、基层基础建设、公安队伍建设、群众安全感调查和行风评议5项工作情况进行考评的,同时依据“一票否决”规定排名,是继河南省公安机关掀起督察风暴后,在抓落实上又推出的一招儿。
在2007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中,郑州市公安局、南阳市公安局、平顶山市公安局、许昌市公安局4个省辖市公安局及淅川县公安局、郑州市公安局上街分局、叶县公安局3个县级公安局,因辖区发生重大责任案件,被河南省公安厅决定“一票否决”。(记者邓红阳)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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