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六部门联合出台系列新政策
帮扶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
李俊 宋欣然 实习生 胡莹莹
农民工进城或返乡创业可申请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登记失业人员可享受税费减免,创业孵化基地应给特殊人群免费或低价提供创业场所。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联合出台系列新政策,帮扶劳动者创业。
今年,省政府将“帮助3万人实现创业并带动10万人就业再就业”作为10件实事之一。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创业带就业工作的通知》,推动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
系列新政策扶持的创业对象主要是返乡创业和进城创业的农村劳动者、高校毕业生、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城镇其他失业人员。凡具有湖北户籍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身努力,在省内办理工商登记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新增就业岗位吸纳湖北户籍城乡劳动者就业、再就业,均可享受扶持政策。
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新变化为:将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从3万元提高到5万元,农民工返乡创业或进城创业也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各商业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应按照担保基金3至5倍的规模发放贷款,不得拒绝开办小额担保贷款业务。
税费减免政策的新变化为:将登记失业人员纳入税费减免范围。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及残疾人(简称“三类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各有关部门一律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三类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成功创办企业并录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的,可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通知》要求各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开辟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回乡创业人员、复转军人和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初次创业基地或创业孵化基地,要以免费或低价租赁方式提供创业场地,并对创业者提供技术、信息、市场分析、政策咨询等服务。
农民工可申请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
失业人员及残疾人税费减免
创业孵化基地免费或低价提供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