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两男公路裸奔拼胆量 律师称可处十日以下拘留
本报讯 记者夏岚报道:昨日上午8时,两名年轻男子全身赤裸在南昌尤氨公路狂奔。据称,两人此举只是为了比比看,谁的胆子更大。
据公路旁一小店老板戴先生介绍,当天上午8时,他刚到店里就看见3名20岁上下的男子来到公路上,其中两名男子开始将身上的衣服一件件地脱掉,最后连遮羞的内裤也除去,一丝不挂地站在公路上,一些女路人纷纷侧目。
戴先生好奇地向拿衣服的男子询问,两人为何会做出如此举动?这名男子笑着说,由于两人为了比比看谁有胆量,“锻炼”一下勇气,才决定到公路上“比试比试”,他是被两人拉来“做公证”的。
由于事发比较早,只有七八个人围观。两人约狂奔1公里后,来到同伴身边将衣服穿好,有说有笑地离开现场。
对此,江西华特律师事务所的胡律师称,这两名男子的行为已违反法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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