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报纸报道,警方西九龙总部刑事警司马志坚表示,“暗场”即是暗设于普通住宅内的色情架步,门面并无一般色情架步的识别,例如有色灯管或灯箱招牌等,并且专门招呼熟客,因而令警方侦查困难。在今次行动中,警方拘捕的一名地产经纪,就是利用工作之便,以掌握的第一手租务市场资料,协助卖淫集团寻觅住宅单位经营“暗场”外,更每隔2至3周替集团更换场所及供妓女住宿的地方,以逃避警方线眼。
暗场无识别
只招呼熟客 警方根据情报获悉,西九龙包括油麻地、尖沙咀及旺角等地区色情事业多年来屡禁不绝,背后更涉及多个黑帮操控经营,经常有组织地经由水、陆两路安排内地妓女来港,进驻旗下的色情场所提供新血,为黑帮提供源源不绝的收入,为打击黑帮的收入来源,警方遂与入境处由1日中午12时开始展开自“猎黄行动”以来的第8次行动。
警捣西九10堂口逾50窦 行动至3日凌晨仍在继续,其间警方与入境处合共出动逾200人次,突击扫荡西九龙区内多个卖淫集团,当中最少涉及10个黑帮堂口,超过50处色情场所,包括有指压中心、酒店、宾馆外,更有多个暗设于普通民宅内的所谓“暗场”,合共有57名女子及15名男子涉案被捕,他们的年龄由17岁至60岁不等。
马志坚称,被捕57名女子中,51人为非法入境或持双程证来港的内地女子,另外6名本地女子中,1人更为其中一个卖淫集团的主脑人物;另外被捕的15名男子中,包括一名地产经纪。
警方2日将该名地产代理以黑布蒙头,押回其地产代理店搜查,警员检走一部计算机及一批文件。
拘72人料查封涉案单位 被捕的72名男女,稍后将被警方落案控以不同罪名,包括安排他人来港卖淫、依靠妓女维生、容许单位作卖淫场所、经营卖淫场所及违反逗留条件等。
根据刑事罪行条例,任何业主或租客,在知情下容许单位作不道德场所,亦属犯法,最高可判监10年,单位亦可被查封,6个月内不能出租作任何活动,若违反封闭令,视作藐视法庭被检控。
单位被封闭
业主可索偿 对于首次有地产经纪涉嫌向卖淫集团提供资料,协助不法分子经营色情场所,有律师称,业主若不知情,毋须负上任何法律责任,但若业主因为租客将单位用作经营色情场所而造成任何损失,则可以透过民事途径向地产经纪或租客索偿。香港业主会则表示,每年都会收到10多个业主投诉放租单位被用作卖淫,但收楼有困难。
律师梁永铿表示,根据刑事罪行条例,某人若把单位用作经营色情场所,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被告会被判入狱。若4至16个月期间,有人在该单位再干犯同等罪行,警方则可以向法庭申请封闭令,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该单位从事卖淫活动。
梁永铿续称,若单位被租客用作经营色情场所,业主又不知情,他们毋需负上法律责任。不过,他称,若单位在4至16个月期间再次用作经营色情场所,法庭颁布封闭令后,一般为期半年,封闭令期间,有关单位不可以用作任何商业用途或出租。而业主因为租客将单位用作经营色情场所而造成任何损失,则可以透过民事途径向地产经纪或租客赔偿。
香港业主会会长畲庆云表示,每年都会收到10多个业主投诉放租单位被用作卖淫,但收楼有困难。“试过有卖淫集团,以移形换影的手段,如A君租了单位给B君卖淫,B君租了单位给A君卖淫,很难找到租客,举证又有困难,往往很多时候都是警方出信要封单位,才知道租客卖淫。”他又呼吁,业主放租前需了解租客的背景资料,如果租客是无业、从事贸易或有限公司都要小心。
未查经纪案底
易聘害群马 警方扫黄,首次“扫出”一名地产经纪协助卖淫集团觅地经营,有地产业人士表示,地产代理熟悉楼市走势,或当中有多少“蛊惑招”可出。另外,过往不少地产代理公司在聘请员工时,会将其个人资料交警务处查核是否有案底,但近年行内因人手短缺,部分公司也省却了这非必要的程序。
就是次事件,地产业人士估计该黑经纪应向卖淫集团放出区内租盘资料,拣选最适合的单位供集团租下,而卖淫集团为令警方搜证困难,每3星期转换经营场所,地产业人士就估计卖淫集团应该同时租下多个单位,按一定时间迁移,而非作短期租约,因一般短期租约,业主为保障自己都会要求双倍按金,对卖淫集团而言“投资”不够划算。
地产人士续称,由于业内熟悉市场上放盘、租盘情况,故不时可从中出蛊惑,如明知道某单位在市场上可以150万元售出,就向业主先行压价10万至20万元,并自行购入,待手续办妥即再按市价放盘,一旦出售就可短时间内赚取数10万元,连经纪佣金也省下。此行为业内称为食价,又或是以“免令单位变银主盘就渣都没了”,游说没能力供楼的业主贱价售楼,从中赚取差额;另有部分人士不便出面租赁单位,故不少蛊惑经纪会收取报酬协助租客,如向业主讹称租客可靠,自行取走合约让租客在不用出面的情况下完成租楼程序。(郝君儿)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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