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的5年,是西藏自治区财力大幅增长的5年。
“西藏财力的增长主要得益于中央财政对西藏的支持和帮助。”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丁业现说。2007年,中央补助西藏283.21亿元,是2002年的2.16倍。
西藏地方财政支出达到275.37亿元,是2002年的2倍。2007年中央补助收入是当年西藏财政支出的102.8%,是全国最高的。
据统计,过去5年来,中央对西藏的各项补助累计达到950.12亿元,是上一个5年的2.42倍。中央对西藏的补助已形成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
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自西藏和平解放以来,中央财政按照“向农牧民倾斜,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在财税体制、民生、干部职工待遇等方面实施特殊扶持政策,积极促进西藏与内地协调发展。
在财税政策方面,中央财政对西藏实施了“收入全留、补助递增、专项扶持”的财政政策。自西藏和平解放以来,中央财政不断增加对西藏的体制补助力度,逐步提高西藏财力水平。至2007年,中央财政对西藏的体制补助数额已达44.8亿元。同时,中央还不断加大对西藏的转移支付力度。2007年,西藏享受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少数民族地区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分别达到60.54亿元、6.52亿元和94.87亿元。
在税收方面,中央明确,从1994年起除关税和进口环节消费税、增值税外,在西藏征收的其他各项税收全部留给西藏。中央财政还赋予西藏全国唯一的税收管理权,除关税和进口环节消费税、增值税等不适宜由地方政府管理的税种外,由西藏自治区政府拟订其他各项税收的具体管理办法,报国务院批准后在西藏自治区执行。同时在西藏执行比全国低3个百分点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农牧民免收各种税费。
中央财政还积极支持西藏文物保护工作。“十五”期间,中央财政专项安排西藏三大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经费1.79亿元。“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还将安排2.9亿元支持西藏重点文物维修保护。
此外,中央财政对西藏的政策扶持还表现在对在西藏的金融和保险企业给予补贴,支持执行比全国低2个百分点的优惠贷款利率和低保险费率;中央政府出台的重大调价措施在西藏形成的涨价影响,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记者方华明)
(责任编辑:张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