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召开的交通运输部第一次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修订稿)》、《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稿)》。这三个预案是交通运输部应对海上搜救、公路和水上突发事件的行动总纲,是指导地方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门编制相关预案的指导性文件,同时具有指导地方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应急保障工作的作用。
李盛霖部长在会上强调,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制定和落实各项预案的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改进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
李盛霖说,新组建的交通运输部担负着公路、水路、民用航空、城市客运、邮政运输相应的安全监管职责,应急管理任务繁重。做好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职能转变,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体现。今年又逢改革开放30周年和举办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安保和应急管理工作尤为重要。在今年年初的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中,也显现出了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
李盛霖要求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一级抓一级,制定、修改、完善和实施好各级各类应急预案,使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就当前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李盛霖强调,一是结合机构改革调整,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的应急管理体制建设,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在借鉴国外高效和系统的应急管理与协调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制,努力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专群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二是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交通运输应急工作的宣传,抓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修改完善和草案的起草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预防预警机制,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做好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四是不断加强应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应急和快速反应能力。
据介绍,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工作原则,原交通部于2005年制定了一个国家级专项预案——《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两个部门预案——《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这三个预案是第一批获国务院审议并通过的预案,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新修订的三个预案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实施以后交通运输部职能的变化,进一步完善预案体系,补充,进一步提高了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据悉,三个应急预案将根据部务会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后报部审定,《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修订稿)》还将征求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部委意见,按程序上报国务院审批。民航、邮政方面应急预案的修订和编制工作将由中国民航局和国家邮政局负责。(彭燕刘兴增) (来源:中国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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