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4月3日消息(记者黎政祥 实习记者车丽通讯员卢颖赵智和) 4月3日,记者从北京市丰台区建委获悉,从4月2日开始,北京市丰台区首批通过区级审核窗口复审的199户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同时在丰台区建委网站、丰台区住保审核窗口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天。
此次经济适用房公示期限为15天,居民只需登录丰台区建委网站或到区住保审核窗口,便可查看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情况。在公示期内,广大居民及社会各界可对公示情况进行监督,如对申请家庭情况有异议可向丰台区住房保障办公室进行举报、投诉。同时,市民如发现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有违规、违纪行为,也可向丰台区监察局举报、投诉。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居民署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丰台区将按有关规定对举报者和投诉者予以保密。
据北京市丰台区建委负责人介绍,北京市丰台区自经济适用房审核工作开展以来,共发放经济适用房申请表6757份,街道级住保部门受理有效申请表2150份,街道级审核通过272份,区级审核窗口复审通过199份(通过率为73%)。区、街道两级住保部门将在前一阶段审核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提高效率,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让符合条件的家庭获得购买资格,保证北京市丰台区住保审核工作平稳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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