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3日电(记者毛晓梅、王文帅)为了规范精算师的资格管理和执业活动,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中国保监会起草了《中国精算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3日对外公布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
精算师是指在保险及相关行业中,运用数学方法进行保险产品定价、资产负债评估、风险管理等活动的专业人员。
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聘用经保险监管机关认可的精算师,由其对保险产品在精算方面的合理性和合规性签字负责。1999年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启动后产生了首批中国精算师、准精算师。目前,国内共有保险公司110家,平均每家公司聘用2-3名精算师,这其中包括在中国境内工作的海外精算师。
此次征求意见稿再次明确,精算师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中国精算师协会组织实施。考试分准精算师考试和精算师考试两个阶段,凡年满18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考试通过者可向协会申领《中国准精算师资格证书》或《中国精算师资格证书》。有国外精算师资格或通过国外精算师考试科目者也可申领相应资格证书。
征求意见稿强调了精算师的执业“操守”,警示精算师应遵守诚实、公正的原则,维护精算师行业声誉,履行精算师行业对公众所负的责任,“不得提供虚假的信息和精算结果”,并应“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征求意见稿提出,具有资格证书并在保险领域从事精算工作的人员,应向中国精算师协会申请注册为会员。协会应负责受理对会员的投诉或举报、调解会员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会员的申诉等。
中国精算师协会经民政部批准于2007年11月在京成立,其前身是2001年始创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精算工作委员会。目前全国精算师会员已有218名,准会员有120名。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