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农民工和自己联系,来自农民工的全国人大代表胡小燕3月20日通过媒体公布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及QQ号。但几天之后,她的手机彩铃变成了她所在的新明珠集团的广告,来电全部转入“中文秘书台”,且基本处于关机状态。
(见4月2日《南方都市报》)
网上有人质疑胡小燕作秀,有人发帖表示“小燕,你让我很失望”,更有人抨击胡小燕已经变身为其所在公司的商业广告工具。所有这些,恐怕是质朴本分的胡小燕当初公布自己手机号码和QQ号时所始料未及的。
那时,刚刚参加完两会的她,在兴奋之中可能忽视了一个基本道理:作为人大代表,既然公布了联系方式,就等于是向社会宣布自己愿意承担这份责任;而当你根本无法承担责任之重时,人们就会产生抱怨。
在我看来,胡小燕显然低估了自己公布联系方式后可能需要承担的那份社会责任———来自全国各地农民工的电话几乎将胡小燕的手机打爆,也给她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在备受舆论关注的“来自农民工的全国人大代表”的盛名之下,无数的农民工将胡小燕当成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救主”,期盼“自己的代表”能够帮助自己实现那些被忽视的权益诉求。所以,纵然胡小燕有三头六臂,肯定也无法承托如此沉重的期盼。何况在人大代表的身份之外,她不过是一家工厂的普通女工。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荣获央视2003年中国经济年度人物殊荣的重庆农妇熊德明。在她因大胆请总理替丈夫讨薪而闻名全国后,也曾面临着今天胡小燕所面临的这种“盛名困境”:熊德明一时成为众多农民工心目中的“讨薪高手”,当地及邻省的农民工都来请她帮忙讨工钱,有报道说,“100多天来了600多民工”。
当法律和公共权力机关一时难以为权利贫困者提供充分而有效的庇护时,人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渠道大概只有两条:要么诉诸法律途径之外的“旁门左道”,以赢得媒体关注作为第一选择;要么寄望于高层领导的同情和关注,或者抓住同类中的幸运明星作为救命稻草。“跳楼秀”、“讨薪新闻发布会”之类属于前者,而熊德明和胡小燕的情况则属于后者。归根到底,反映出的问题依然是农民工维权渠道的不通畅,农民工维权代价的高昂,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能缺位。
相对于其他社会群体而言,农民工群体更为需要自己的利益代言人。而当现实中的制度安排不够完善时,农妇熊德明无奈地充当了这样的角色;胡小燕也似乎有意充当这样的角色,但却显然高估了自身的情况和条件。换言之,作为全国人大代表,胡小燕想为农民工代言的精神可贵,但是如果全国广大农民工的一个个具体的利益诉求都要靠胡小燕等来自农民工的全国人大代表来代言、来维护的话,不仅不可能,而且很可悲。
因此,真正值得人们关注的倒不是胡小燕的“言而无信”,而是时代发展到今天,农民工的维权渠道该如何拓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