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梅克寒 马正山)近日,备受当地关注的“皖东涉黑第一大案”——王义强、王义刚等52名被告人共同犯罪案,在安徽省滁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同胞兄弟王义强、王义刚均系刑满释放人员。
王义强于1996年指使多人持枪寻衅滋事、报复他人,后成立公司,并实施合同诈骗。多年来,王氏兄弟共同或独立实施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赌博,非法经营,非法侵入住宅,诈骗,重婚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
从1998年开始,他们先后非法发放高利贷和吸收公众存款,形成一套完整的存款、放贷制度。截至2006年11月6日,他们共吸收存款1500余万元,发放高利贷4000余万元,平均月利息近100万元。
又讯(记者欧阳晶 通讯员谢灯) 近日,由江西省赣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代建等16人涉黑案,由江西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赌博罪等罪名,维持一审法院对该涉黑组织首要分子朱代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5万元的判决。其余涉黑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四年不等的刑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朱代建现年30岁,2000年因犯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朱代建假释出狱后,于2004年下半年至2005年伙同周孝敏等人通过开设赌场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敛财上百万元,逐渐形成了以朱代建为首要分子、以赌场股东和管理人员为参与者的16人涉黑组织。
该组织成员非法持有枪支两支,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对曾某赌博团伙以及当地群众实施了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22起犯罪行为,致1人死亡、1人重伤、8人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