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3日讯记者陈晶晶自去年以来全国各地加快了廉租住房建设的步伐,但个别地区也同时出现了廉租住房质量存在缺陷的问题。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该部已于近日专门下发加强廉租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强调较小套型的廉租住房也要实现基本使用功能,满足住宅对采光、隔声、节能、通风和公共卫生等要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规划部门应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生活和就业方面的实际情况,廉租住房项目应采取配套建设与集中建设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尽可能安排在近期重点发展区域、产业集中区域和公共交通便利的区域。建设单位要依法加强对设计、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保证住房建设的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此外,勘察单位要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确保勘察文件真实可靠。设计单位要根据廉租住房特点设计,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满足住宅对采光、隔声、节能。通风和公共卫生要求。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严格材料进场检验、工序检查和验收制度,不得偷工减料,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有关负责人强调,竣工验收是对廉租住房质量的全面检查,也是确保住房质量的最后关口。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在廉租房交付验收工作中,要对廉租住房全面实施质量分户验收,确保每套住房都达到入住即可使用的条件。住房交付时,要确保供水、供电、供暖、燃气、电信等设施均达到使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