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与荷兰签署石油储备紧急使用协议
新华网惠灵顿4月4日电(记者刘洁秋)新西兰能源部近日宣布,新西兰已与荷兰签署协议,将获准拥有荷兰的部分紧急石油储备。
根据协议,荷兰承诺在紧急状况下,向新西兰提供石油储备。
2007年底,新西兰曾宣布以500万新元(393万美元)价格从澳大利亚、日本和荷兰购得28.5万吨原油、汽油和柴油合同,以增加该国的离岸石油储备。
作为国际能源机构(IEA)成员,新西兰被要求拥有相当于该国90天净进口量的最低石油储备。依此计算,新西兰的最低石油储备应为120万吨,约合876万桶。
国际能源机构总部设在巴黎,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能源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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