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和山西省妇联主席,我深知自己身上的重任:要依法行使人大代表的监督职责,代表选民的意愿,深入到妇女基层了解民意、真实反映民意。把妇女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妇女的利益作为第一要求,把妇女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促进男女平等、实现两性和谐发展作为自己的崇高使命。”
——山西省妇女联合会主席 李悦娥
我感到非常幸运。从英国阿斯顿大学留学回国后,我首先成为山西大学的一名英语教师,之后破格晋升为副校长,随后又担任山西省外办主任。
由于在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的出色表现,回来后任山西省妇联主席。这些都得益于我国鼓励留学生回国、坚持来去自由的政策。如果我当时博士毕业后留在国外,就没有机会尝试扮演人生中的这三种角色了。海外留学的经历培养了我缜密的思维、全方位的视角和大局意识。因此回国后,我无论是从事教育工作、行政工作还是管理工作,都感到游刃有余。
任山西省妇联主席以来,我结合省内基层妇女的情况,先后提出了三个创新的观点。首先是“开放式”的工作思路。只有把妇女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大局里面去,妇女的发展环境才会进一步优化。其次是社会化的工作手段。妇女工作要依靠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才能做扎实。为此,山西妇联和环保局合作举办“节能减排进万家”的活动,和精神文明办共同发起“创建和谐家庭”的倡议,和扶贫办、农业厅一起开展妇女培训工作,和山西省移动通信公司合作将宽带覆盖到28000个信息工程不畅通的农村。通过团结广大的妇女群众,我们既为经济发展做了贡献,又不必担心项目的资金问题,在社会化运作中将妇女的作用发挥到极致。第三是把妇女作为一种丰富的人力资源来开发、培育和利用。中共十七大报告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发展大繁荣的阐述,为妇女在文化领域施展才华提供了机遇。社会的和谐首先要从其组成细胞来讲,这就包括单位和家庭的和谐,妇女在其中可以做出很大的贡献。
在本次全国人大会议上,我按照会议的要求审议报告,选举领导机构,并将我自己有关“农村留守妇女”的议案提请大会审议。在农村城镇化过程中,随着大量农民工进城务工,农村由原先的“男耕女织”转变为“女耕男工”,留下了“三八六一九九”(妇女、儿童、老人)部队。妇女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占农村劳动力一半以上,她们既要承担大量的劳动,还要关心孩子,照顾老人,忍受夫妻两地分居之苦。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扎实推进,农村的留守妇女这个特殊群体理应纳入政府关注的范畴,政策也应有所倾斜,项目也应有所支持。
简历:李悦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届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993年获英国阿斯顿大学现代语言系博士学位。1998年7月任山西大学副校长。2006年5月任山西省妇女联合会主席。
编者后记
对李悦娥短暂的采访轻松而融洽。笔者丝毫没有感受到身兼妇联主席和人大代表双重身份的她有什么官腔。而她自己觉得,人与人只有工作的分工不同而没有地位的高低之分。这源于她受到多元文化的感染和熏陶。
当问及女性海归回国创业是否比男性更有优势时,李悦娥认为,如果赋予男人和女人同等的教育和同样的发展机会,妇女做得不会比男性差,甚至在有些方面会胜于男性。因为提及女性,人们会自然而然地联想到母性的宽容、实干、家庭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当今的信息时代和知识经济为妇女的创业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同时也对妇女在信息、技术、知识方面提出更新的要求。李悦娥认为,社会越发达,妇女参与社会管理事务的机会越多,参与经济建设的平台越高,因此需要女性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突破自己,发挥自身潜力。
展望未来社会生活中妇女的地位,李悦娥显得很乐观。就国际大趋势来讲,妇女参政议政的比例持续走高,如法国内阁中女性人数将达到半数。而其他国家对妇女的以人为本和无微不至的人文关怀也是值得国内辩证地借鉴的。
(李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