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4月5日电 (记者董学清)山东省外经贸厅最近与韩国驻中国大使馆、韩国驻青岛总领事馆以及韩国中小企业厅驻青岛代表处,就部分韩企非正常撤离事件展开进一步磋商,共同寻求引导韩资企业健康发展的对策。
山东省外经贸厅官员介绍说,韩国政府已指定一名公使参赞与中国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共同牵头建立工作协调小组,到目前协调小组已经进行了两轮磋商,就主要事项达成共识,近期还将举行第三次会议。
本月底,由韩国中小企业厅和山东省外经贸厅牵头,韩国驻青岛总领事馆参与,将召集200多家具有向山东省中西部地区转移意向的韩国中小企业,在青岛举行说明会,工商、税务等部门现场介绍相关政策并解答疑问,为符合条件的韩企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提供帮助。
据介绍,韩方拟成立清算协助小组,建立企业困难支援网络,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或进行产业转移,必要时还可协助中国利益相关方在韩国起诉违规撤离的企业或个人。
韩国在山东投资始于1988年,当年山东批准的韩资企业仅有3家。然而截至目前,山东已累计批准韩国投资项目超过2万个,实际投资累计234亿美元,占山东利用外资的比重40%左右,占韩国对华投资总额的5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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