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4月6日电(记者 孙洪磊)日前,天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召开“2008年天津市防办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科学应对汛期极端天气变化可能造成的恶劣气候形势,为城市提供安全保障。
记者从“2008年天津市防办工作会议”了解到,今年天津市将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明确市、区县、乡镇三级防汛责任人,将防汛责任落实到重要堤防、水库、闸涵、泵站等防汛重点工程和重点部位,并将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布。
据介绍,2008年天津市防汛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是:立足防大汛、除大涝、御大潮、抢大险,按照南系防御1963年型洪水、北系防御1939年型洪水、蓟运河防御建国以来最大洪水、城市防洪堤防御100年一遇洪水、海堤防御50年一遇潮位的总体要求,确保一级行洪河道、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城市防洪圈内区域和重要交通干线防洪安全;遇超标准洪水,把损失和社会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记者了解到,目前天津市防汛人员已全部进入备战状态,各项防汛准备工作正有序展开,6月1日入汛前将全部准备就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