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镇江海关日前召开的政策宣讲会上获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海关总署自1999年6月按A、B、C、D四个管理类别实施企业分类管理制度以来的第一次修订完善。
即将实施的新《办法》有许多亮点,其中之一就是降低了A类企业的准入门槛,将A类企业的准入条件之一“上一年度的进出口总值”由100万美元下调为50万美元。据悉,目前我市仅有42家海关A类管理企业,占全市进出口企业数量的比重很少。A类企业准入门槛的降低,意味我市将有更多的优质中小企业可以享受到更多的海关通关便利。
新《办法》的另一个亮点,就是在原有的A、B、C、D四个管理类别基础上新增了AA类管理类别。“AA类企业与原A类并非同一概念,是好中之好。”镇江海关袁宁科长介绍说,对AA类企业,除享受A类通关便利措施外,海关还将实行信任放行,指派专人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办理海关事务的疑难问题,报关单电子数据经电子审核后直接进入现场验放环节办理复核、验放手续,对进出口货物一般不予开箱查验等通关便利措施。(曾强姚秀峰) (来源:人民网地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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