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未经严格管理的经营实体发放了太多贷款,例如为提高抵押贷款额度,设立特殊用途、资产负债表之外的融资工具。这些工具不设最低首付标准,也无须进行信息披露。未来我们应对大多数这类工具加强管理,并设定最低首付,要求及时披露信息。
此外,最大的几家投资银行已获准直接从美联储借款。作为交换,它们将受到美联储或其他机构的严格监管。
第二,太多新兴金融投资工具的特性是高风险、高回报,这本身就是个问题。如果这些金融工具的买家能够遵守强制的保证金规定,其发行方也受到监管并符合资本要求,那么世界金融体系将得到更好的保护。
第三,各大金融机构的账目还不够透明。例如,在它们资产负债表之外的融资活动中,留存风险是不为股东所知的。这是不太妥当的。财务会计标准委员会应当与证券交易委员会共同努力,制定适用于这些交易的标准,扩大向公众披露的交易范围。
第四,信用评级机构表现糟糕。它们帮助建立了一些最不透明、最不可靠的融资体系。证券交易委员会应该要求信用评级机构的董事会履行相应的义务,每年出具证明,证明评级过程不受借款人的影响。
第五,抵押贷款经纪公司促成了无数笔资质不足或涉嫌欺诈的抵押贷款。这并不奇怪,因为它们从中抽取佣金。今后应出台类似约束证券中介公司的国家规定,要求抵押贷款经纪公司遵守。非银行抵押贷款公司应该与银行下属机构一样,遵守相同的资本要求,接受相同的监管。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