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沈宗河、记者刘妮、汪洋)4月7日,沈阳市召开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动员部署大会。省委常委、沈阳市委书记曾维出席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创建国家生态市,是市委、市政府从沈阳市发展的战略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一个重大举措,也是落实市委全会提出的以优化结构为主线、完成五大重点任务的实际步骤,要动员全市各方力量,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生态市工作,让沈阳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文明发展的道路上走向全面振兴。
市长李英杰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义,国家环境保护部东北督查中心主任文毅出席会议。
近年来,沈阳的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荣获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的称号。在此基础上,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创建国家生态市的重大决策,制定了《沈阳市创建国家生态市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确保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确保完成年度节能减排指标任务,确保实现国家级生态区县、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双80%达标,确保空气质量、所有水体全面达到功能区标准,确保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持续提高,加强自然资源丰富性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大力开展“绿色单元”系列创建工作,全面加强生态市创建的宣传和教育,力争到2012年,把沈阳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幸福和谐的生态之城。
曾维在讲话中指出,要坚持从全局的高度出发,切实把创建生态市摆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地位。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实现全面小康的新要求提出,反映了党对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新认识,是执政兴国理念的新发展。创建生态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速沈阳全面振兴的战略选择,是增强城市综合实力、赢得新一轮竞争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和谐沈阳的重大民生工程。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提升生产力、更好地发展生产力,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创建生态市工作,切实闯出一条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新路子,让沈阳真正成为一个“沈阳人为之自豪、外地人流连忘返”的绿色城市。
曾维强调,要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深入开展创建生态市工作。要牢牢抓住发展第一要务,坚持推进又好又快发展不动摇,按照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环境建设相协调、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全面完成创建生态市的各项任务。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把发展循环经济与转变发展方式、实施产业升级、优化结构布局结合起来,建设可持续发展、低耗高效的生态产业,大力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现代服务业,构建绿色环保的生态经济体系。要严格项目筛选,严把项目投资强度关和环评关,坚决不上垃圾项目、污染项目。要切实保护自然资源,加强对重点生态保护区的环境治理,继续搞好水系建设,把青山绿水留给子孙后代。要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城乡生态建设,坚持把生态建设向基层和群众身边延伸,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特别是一项一项抓紧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种污染问题。要积极倡导生态观念,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培育扶持各类群众性环保组织,大力倡导崇尚文明、爱护生态的社会价值观、生活方式和消费行为。(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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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维强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建生态市工作落到实处。要抓好责任落实,制定出台创建生态市的总体规划和专题规划,加快形成市、区县(市)分级管理、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生态市建设的激励政策,强化节能减排的硬性约束机制,积极推进资源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各项改革。对不重视生态建设、造成生态环境破坏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加大环保等职能部门的监管执法力度,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对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要加大投入力度,在各级财政不断加大投入的基础上,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逐步建立起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督促企业加大治理污染的资金投入,逐步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要形成强大合力,以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为动力,进一步形成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协调有序、高效运转的生态建设工作机制。
会上,副市长邢凯就创建国家生态市工作进行部署,并与区县(市)、开发区和委办局代表签订《沈阳市创建国家生态市工作目标责任状》。市环保局局长李超、市妇联主席初立华、东陵区区长许艺伟、东药集团董事长刘震做表态发言。
省环保局副局长杨哲,市领导马占春、鞠秀礼、宋铁瑜、王翔坤、李卓然出席会议。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市)和开发区及部分单位负责人和职工、居民、环保志愿者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