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西安4月8日消息(记者雷恺通讯员潘振洲)近日,陕西省延安市检察院15名中层正职、11名中层副职通过述职、征求意见、民主考量、党组讨论决定等环节的公开竞争,交流到新的工作岗位上任职。除特殊岗位和任职时间较短的几名同志外,其他岗位全部进行轮岗,这在该院机构改革及人事调整上还是首次。
按照方案要求,延安市院机关各部门中层干部原则上都交流,轮岗分四个步骤进行:一是在轮岗范围内的同志就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述职;二是征求意见,就是每位参与轮岗的同志就个人轮岗还是交流既征求本人意见,还征求院党组和全体干警的意见;三是民主考评和综合考核,召开县级以上干部、中层、其他人员三个层面的会议进行民主测评,结合省院考核和市院五星级目标责任考核,对本人及所在部门的工作进行全面综合考核;四是组织决定,在述职、征求意见、民主考评和综合考核的基础上,由政治部提出意见,提交院党组讨论决定。
延安检察院把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尊重各方面的意见贯穿到轮岗交流的全过程,制定并实行了一系列突破性举措。首先是建立了用科学考评、用制度量人的选人机制。该院一改过去简单的民主测评代替干部综合考量的做法,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建立了中层干部德、能、勤、绩、廉“量化百分制考量办法”,把目标考核、绩效考核引入人事管理。在这次轮岗中,该院对参与轮岗的21名中层正职采取百分制考量的办法,分县级以上干部、中层、其他人员三个层次进行考量,分别统计计分,并按比例换算出每个人的最后得分,通过综合考量,全部称职,其中有8人进入优秀行列。其次是轮岗充分尊重各方面的意见。“干部选得准不准,先让群众议一议”。延安市院党组提出要让群众意见成为决定干部轮岗与否的主要因素,把干部的“兴奋点”引导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上来。在这次轮岗交流工作中,该院始终充分尊重个人意见、尊重群众意见、尊重工作实绩,最后由党组讨论集体决定。一是尊重个人意见。在征求意见阶段,广泛征求了参与轮岗每一位同志的意见,对自己留任还是轮岗提出明确意见,并汇总在网上公布;二是尊重群众意见。政治部专门印制征求意见表,让每一位检察人员都对参与轮岗的同志提出留任还是轮岗的意见,分县级以上干部、中层、其他人员三个层次统计,并在全院公布。同时,还就参与轮岗的同志征求了每位院党组成员的意见;三是综合各方面的意见,结合考评情况,确定留任去向。政治部在综合各个层面意见,结合考评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轮岗拟任岗位初步意见,提交院党组最后讨论,集体做出决定。在最后轮岗职位安排上,有40%以上的同志都是根据个人意见或干警推荐意见做出的。基本上做到了把每个人都放到适合自身发展、提高综合素质、有利于工作的岗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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