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2008年4月8日电 (记者陈杰)今年3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这一综合保税区,位于滨海新区内天津港保税区的空港物流加工区,规划面积195.63公顷,实行封闭管理。
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的功能和有关税收、外汇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的有关规定执行。
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拓展相关功能,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主要税收政策为: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宗旨是推动空客A320系列飞机天津总装线项目顺利实施,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做出贡献。
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将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有关规定建设隔离监管设施,由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验收。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