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地区或个人为家政工获得就业、生活保障寻找着新路径,但力量依然有限,“关键还是需要政府出面,设计一套适合家政服务等灵活就业人群的社会保障制度,为他们提供一个抵御风险的屏障。”
西安的家政工李姐在去雇主家工作的路上出了车祸,诊断为脚骨骨折,必须进行紧急手术,这使原本经济拮据的李姐家雪上加霜。
她的家人要求雇主按工伤支付一部分医疗费用。而雇主则认为,自己只是“消费者”,且李姐受伤时并没有从事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因此不算工伤,拒绝承担任何费用。
来自东北的下岗女工张洁(化名)曾经是一名优秀月嫂,最近查出罹患癌症。因其未上任何社会保险,加之家庭贫困,无钱医治。NGO组织———打工妹之家动用“打工妹紧急救助基金”,并发动社会力量为张洁解决了一部分燃眉之急,但相对于高额的治疗费用,依然是杯水车薪。
“每一个事件对于家政工们来说都是致命的打击,在处理过程中,我们尽最大可能帮助她们,但常常感到力不从心。”“打工妹之家”副总干事韩会敏坦言,家政工们依然处于社会保障体系的“真空地带”。“保姆荒”引发家政工社保思考
随着春天农忙时节的开始,各地又出现了新一轮“保姆荒”。据商务部资料显示,截至2007年底,中国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共有1500万人次以上,仅北京就达28万多人,年均缺口2~3万人。春节前,上海保姆缺口达10万人,是往年的一倍左右,广州的住家保姆缺口高达12万人。
为了应对“保姆荒”,家政服务公司和雇主都绞尽脑汁想招数:一些地区募集下岗失业人员、家庭主妇充当“家政工”;一些雇主不但把保姆的报酬提高到日薪100元,有些还许诺过节给保姆“红包”;在山东烟台,曾经四五百元的保姆工资已经身价翻番,几乎所有家政公司对外报出的保姆月工资回报都在千元以上。即便如此,许多雇主依然感叹:“找个好保姆比找对象还难。”
“保姆荒”,症结何在?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刘惠认为,造成保姆荒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缺乏“安全感”,“一方面是由于许多家政工未经培训就上岗,其技能与一些家庭要求的专业化有差距;另一方面,家政服务业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建立,从业人员的后顾之忧无法解决”。
“对家政工来说,一个没有保险的行业是有后顾之忧的,你怎么可能要求人家干一辈子呢?”在前不久北京召开的“女农民工劳动权益座谈会”上,中华女子学院刘明辉教授介绍说,深圳于2001年就出台了《家庭服务业条例》,明确规定:从事家庭服务业的经营者,应当依法与家庭服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按规定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条例实施至今,只有少数家政工能够真正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在许多地方,家政工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依然是空白。”社会保障制度的缺憾
“灵活就业是以劳动者放弃或丧失一部分应得权益为代价的,虽然提升了就业数量,但是就业质量较差。”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杨宜勇曾表示。
根据劳动普及年鉴显示,目前我国13亿人口中,劳动力人口占到7.6亿,其中有4亿多集中在城镇。根据每年新增的劳动力数量,社会需要提供的就业岗位大约是1000万左右。更为严峻的是,在“十一五”期间,又将有近1亿农村剩余劳动力陆续向城镇转移。
家政工等“灵活就业”岗位解决了一大批人的就业难。据统计,全国有接近2000万的家政工,其中95%以上是女性。然而,这一人群的社会保障却不容乐观。
许多在“传统的、典型的、正规的全日制单位”就业职工早已被纳入基本社会保险范畴,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而灵活就业者在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时间、劳动强度以及劳动者应有的福利及社会保险方面却一直处于“真空状态”。
有专家以现有医疗保险制度为例分析认为,医疗保险在保障范围上设计比较单一,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所有制结构多元化、就业形式多样化以及城乡建设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表现出其适应人群狭窄的弊端,缺乏一个完善的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另外,参保条件苛刻,许多地区要求具有本地户口且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才可参加医疗保险。这使许多没有本地城镇户口的家政工等灵活就业人员被排除在社会保险门槛之外,家政工参加基本社会保险工作推动缓慢。
同时,无法跨区域“流动”的社会保险,对于总是处于流动状态的家政工来说,也无异于望梅止渴。在长期接触家政工保障案例中,韩会敏注意到,许多雇主、家政公司,乃至家政工本人都缺乏上社会保险的主动性:“雇主觉得家政工是与家政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保险应该由企业上;企业认为,即便给家政工上了保险,没几天人家不干了,保险不跟人走,也是白上;而家政工更是宁愿自己多拿点儿钱在手里,也不愿去买看不见摸不到的社会保险。”多管齐下为家政工营造“安全感”
由于用工不正规,社会保障制度缺位,工作时间长,工资低,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家政服务业的不稳定,而流动性过大又反过来影响了社会保障的全覆盖。
“想来就来,不想干就走,这是目前家政工的普遍从业心态。”据北京家政服务协会会长李大经介绍,北京的家政服务从业人员90%来自农村,绝大部分人没有把家政当作一个职业,而是临时解决生计的权宜之计。最近,李大经就接触了某地区送来的100多个家政工,很多人第一次来北京,到了家政公司以后,就是随便看看,溜达溜达,然后就回家。“有的家政工一两个月回家了,一段时间又回北京换个雇主继续干家政。这合同怎么签?保险怎么上?”
刘明辉教授认为,“作用力”是相互的,“如果雇主和家政公司想让劳动者把家政服务当作一个终身职业来做,就应该为其解决养老、医疗等后顾之忧。”
针对目前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许多人建议设计一套过渡的办法,比如先上商业险。
2004年,上海开始推行家政服务综合保险,雇主只需缴纳30元就可为保姆、小时工等家政服务人员办理一年的家政服务综合保险,最高赔付额为10万元,旨在化解家政工在为雇主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的风险,解除双方的后顾之忧。考虑到家政工流动性强的实际情况,上海实行“一次投保、全年有效”的原则,即雇主如果更换保姆,只需拨打上海市社保局的有关电话变更保姆姓名即可,而无需再买一份家政险。
同年,李大经也曾在北京倡导家政工商业保险,到2007年底,运作的情况并不乐观。针对外来务工人员设计的“意外伤害加意外医疗”团体险种,买的人不多,用的人不少。四年里累计参保额不足5万元,赔付款却超过了5万元。
虽然,某些地区或个人为家政工获得就业、生活保障寻找着新路径,但力量依然有限。韩会敏称:“关键还是需要政府出面,设计一套适合家政服务等灵活就业人群的社会保障制度,为他们提供一个抵御风险的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