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不超过6个工作日
自4月1日起,郑州市交警支队和中国保监会河南监管局联合制定的《郑州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开始试运行。以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适用一般程序处理一起交通事故,一般需要35个工作日。《办法》实施后,一起事故从处理到完成赔付,不超过6个工作日。
郑州市在市区设立了7个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中心”,16家保险公司各自选派理赔人员在“理赔中心”统一办理理赔事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向“理赔中心”派驻交警,协助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凡是在郑州市区16家保险公司中的任何一家投保的车辆,发生车损在2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都可以按照《办法》到“理赔中心”办理索赔手续。
据郑州市交警支队统计,“理赔中心”启用首日共有41起交通事故使用了“官方私了”模式,全部顺利了结。
保险公司协调解纠纷
河南省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处处长常华表示,只要是在河南省投保交强险的客户,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官方私了”时基本上都不用自己掏腰包,也就是说,只要有河南省的保险,在郑州市区道路上发生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不管是谁的责任,最后的修理费用都由保险公司出。
如果双方的保险公司对损失勘定不一致,发生纠纷怎么办?“这种可能性很小。”河南省保险学会秘书长牛新中表示,所有的“理赔中心”都有保险公司人员派驻,就是要协调这种可能发生的纠纷。
“私了”的条件除了“事故损失必须在2000元以下的”,还必须在郑州市区的道路上,登封、新郑等郊县(市)不能“私了”。如果是酒后驾驶,机动车无号牌或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标志、保单,或未在河南省投保交强险,驾驶人不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有人员伤亡,机动车发生三方及三方以上交通事故的,不适合“私了”。
“官方私了”模式将推广
在一些轻微交通事故中,往往会出现一方愿意接受“私了”,而另一方则坚持等交警来处理。《办法》第十五条专门对这类情况进行了约束。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常志军解释说:“对按照《办法》应当立即撤离现场而未撤离妨碍交通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撤离,恢复道路交通。造成交通堵塞的,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数据显示,城市里30%的交通拥堵,是因为小事故没有及时处理造成的。河南省公安厅认为,郑州的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模式,将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占用道路的时间,是今后的发展方向。“每一个新生事物都会遇到新问题,我们在郑州搞试点,就是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在全省推广更为完善的"郑州模式"。”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刘海燕说,待郑州警方完善补充该处理办法后,省公安厅将把“官方私了”模式推向全省。
(综合《东方今报》、《河南商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