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铸成通讯员李泓)从4月1日起,深圳市将拥有该市户籍的残疾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每年给予残疾人的社会保险费补贴将超过2000万元。这是4月7日出台的《深圳市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试行办法》所规定的。
随着该办法的实施,该市近6万残疾人将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
据介绍,近年深圳在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虽然增加了对残疾人扶助及特殊困难残疾人救济补助力度,但是由于社会吸纳残疾人就业的难度仍然较大,部分残疾职工上岗后又面临着新的失业,因此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比重远远低于健全职工的参保率。而且随着市场竞争不断加剧,这部分人的参保率还有进一步下降的趋势。目前深圳市仍约有近3000名“一级”(即重度残疾)残疾人士的实际保障水平偏低。
按照新颁布的《试行办法》,自谋职业残疾人每人每月将获得316元的社会保险费补贴。对于低保残疾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将给予每人每年2317元的社会保险费补贴。对失业残疾人给予每人每月50元的医疗保险费补贴。未就业的“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享受316元的社会保险费补贴。
据悉,《试行办法》实施后,深圳每年对残疾人给予的社会保险费补贴将超过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