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动车出租司机因自己的出租车被公安局扣过,发现了被扣车辆管理漏洞,于是他计上心头,竟伪造公安局放车通知单,冒领他人被扣电动车3辆。近日,江苏省新沂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周同山依法批准逮捕。同时,该院还就被扣车辆管理问题向新沂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书》。
周同山是电动车出租司机,因交通违章,其电动车被新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扣留,并对其进行罚款。在交款领车过程中,周同山发现被扣车辆停车场并非由交警队管理,只要凭交警队开具的放车通知单就可以到停车场提车。今年2月,周同山私刻了“新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中队”的印章及一民警的名章,并伪造了10张放车通知单。一个月后,周同山先后3次从被扣车辆停车场冒领3辆电动出租车,共计价值人民币1.4万余元。不久,周同山的行为便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他在第4次作案时被当场抓获。
(田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