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8日讯记者陈晶晶记者今天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在2007年进一步加强,全国税务部门共抽查企业申报退(免)税额2123.39亿元,占申报退(免)税额总量的46.1%。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重点衔接征税和退税环节,以逐步堵塞因征退分离存在的管理漏洞。
据税总统计,2007年全国共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5273.3亿元,同比增长23.1%,是历史上办理出口退(免)税最多的一年。其中办理退税3658.5亿元,免抵调库1614.8亿元,免抵调库已占到当年国内增值税收入的10.3%.出口退税的及时办理有力地促进了外贸出口增长。
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口退税的宏观调控作用正在显现。2007年7月我国取消了553种“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降低了2268种容易引起贸易摩擦、低附加值和存在一定程度污染的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10种商品的出口退税改为出口免税政策。截至目前,“两高一资”产品多数出口下降。
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出口退税审核工作重点由审核表证单书为主,向表证单书审核和出口退税申报与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一致性审核并重转移;省、市级出口退税部门的工作重点也随之由具体的事务性工作向强化指导、管理、监督职能转移。
有关负责人强调说,今后税务部门将以征退税衔接为重点,通过出口退税管理工作和税源管理工作实现有机的结合,降低“就单审单”可能出现的风险,即通过征退税信息共享和日常管理的结合、纳税评估和退税评估的结合实现征税管理和出口退税管理的联动和衔接,堵塞因征退分离存在的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