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者可被多家“媒人”同时牵线
作者:范彦萍
在不久的将来,单身男女在一个婚介所付费、登记,同时却有10家婚介所在关注你的信息,为你牵线搭桥。记者从昨天举行的“上海市婚姻介绍机构管理协会二届三次会员大会”上获悉,为了提高配对率,婚介协会将试点部分婚介机构实行资源共享的做法。
“其实,每个婚介所的会员信息是有限的,但是因为要完成约见指标,所以有些婚介所出‘婚托’之下策,甚至炮制虚假会员资料。”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沪上大多数婚介所都对会员资料严加保密。市婚介管理协会会长林克武同时也表示,信息共享后,今后征婚者在一家婚介登记注册,就有望享受多家婚介所的资源,蛋糕做大了,征婚的成功率也随之增大。
市民政局的这位负责人还建议,将社工服务前移到征婚时,让男女双方能正视自己的条件,理性择偶。
据介绍,为加强婚介机构自律,提高服务质量,上海婚介管理协会决定在沪上婚介行业开展“婚介机构诚信服务信誉保障承诺签约活动”。有六大不诚信行为要做到无条件退款。
市婚介协会秘书长江明德表示以前,少数“红娘”只管“花好稻好”地将征婚者哄骗成为会员,收了钱后就随便安排约见者,这种捣浆糊的做法,将成为不诚信的退款理由。“当然,我们也要保护婚介所的权利,对于故意挑刺者也将认真辨别。”
“六戒”内容
征婚人付费后,不能及时提供服务或不能按征婚人的要求提供服务的;约见时,被约见者的情况和资料与口头介绍情况严重失实或被约见者重要资料不齐全的;婚介执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资质证书和上岗证或者在服务过程中未能履行服务合同,与征婚者发生冲突出言不逊,使征婚者产生不信任要求终止服务的;不与征婚当事人签订服务合同,不要求当事人填写登记表和信息声明书,不开具正规发票或发票中无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的;刊登的征婚广告内容,与征婚人的信息事实不符的,刊登虚假征婚信息,不能安排与广告上征婚人约见的;利用“婚托”开展虚假服务的,事先不告知被约见人相关信息的,未征得征婚当事人双方同意而随便安排约见凑数而造成当事人不满的。
|